辞工到期了不给走,然后又做了十多天,现在真的走,应该怎样做呢

如题所述

可以直接离职并要求结算工资走人。
但是要保留下相关证据。
如果单位扣发你的工资,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法规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10-12
实在不行,直接找劳动仲裁吧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