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参加工作,后自己在个人窗口办理的社保 请问中途断交了4年个人可以补交回来吗

如题所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以上规定,正常来说,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但未按规定按时足额为员工参保,可由单位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补缴。如果只是个人因失业、待业等原因导致停保,则无相关补缴政策规定(其实这种正常都没得补缴)。如果是灵活就业参保(个人参保)的,以当地政策为准,建议先咨询当地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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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01
可以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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