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过亲友介绍在一间小饭店做厨师,做了三.四年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没帮我买社保,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如题所述

第一,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至迟一个月内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第二,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您可以就签订劳动合同、补发工资、补缴社保的事宜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其责令对方为您补缴,并对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您还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法律条规(供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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