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八中的录取总分是多少?

福建省龙岩八中的录取总分是多少?

普通高中录取 (一)普通高中录取(含择校生)的最低分数线严格控制在按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投档总分247分以上(民办学校217分以上),不得招收投档成绩在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进入普通高中学习,如被发现,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将取消其学籍,市会考办将不予建立普通高中会考档案。 (二)试行特殊学生推荐制度。对于在综合素质某方面表现突出或特长明显的学生,由所在学校推荐,三级以上达标学校可通过参考学生成长记录和必要的调查核实或特长潜能测评后,适当降低市统一考试录取成绩标准破格录取,破格录取的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批准。这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控制在该校招生数的1%以内,但不占用招生计划数。 (三)“三级达标”以上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殊技能学生,名额控制在本校招生正常缴费生计划的 2% 以内。各校招收特殊技能学生的方案, 经县(市、区)招生办批准后执行。特殊技能学生应参加升学考试,升学考试成绩控制在按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投档总分247分以上,由学校考查,报经县(市、区)招生办审批后方可录取。 (四) 在划定省一、二级达标学校正常缴费生和择校生录取入选考生成绩等级,切线切到某一等级时,应将该等级考生全部划入投档等级内。切线过程中,如果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遇到同分时,达到该批次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划入投档分数线内。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数1:1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遇到同分时,单独增加该批次的招生计划将同分的考生全部录取。 在正常缴费生、择校生录取过程中如果学校生源不足,可在入选考生中逐次降低10分为一个分数段,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如果入选考生不足,则逐次降低一个等级确定入选考生进行录取。 (五)对于在九年级的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与健康和八年级的生物、地理等7科成绩等级均为A的考生,投档时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的基础上,直接增加奖励分5分投档。 (六)省一、二级达标学校正常缴费生录取办法 1.划定入选考生的七科成绩等级 根据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七科成绩的等级排列情况及一、二级达标学校正常缴费生和定向生的招生总数,按1∶1.5切线。等级排列采用“A先”原则,等级按7A,6A1B,6A1C,5A2B,5A1B1C,5A2C,4A3B,4A2B1C,4A1B2C,4A3C ┅┅7C的顺序,依次确定入选考生。 2.划定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在入选考生中根据一、二级达标中学正常缴费生的招生总数,按1∶1.1的比例划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投档总分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3.划定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择优录取。 按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投档总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以正常缴费生招生数的1∶1的比例划定各学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投档择优录取正常缴费生。 录取一级达标学校以及连城一中正常缴费生时,考生物理、化学两科应至少有一科为A级(如果入围一级达标学校人数不足,则所余名额从一、二级达标学校确定的入选等级考生中,根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投档总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省一级达标学校以及连城一中定向生分校录取 1.定向生名额分配办法 (1)从一级达标学校以及连城一中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划出30%的正常缴费生名额直接定向分配到本县(市、区)的各个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及民办初中校)。 (2)名额分配原则上按2005年各县(市、区)教育局核定该校的七年级招生计划比例分配。若参加中考报名人数少于2005年招生计划的以实际报考人数为基数进行核算,若超过2005年招生计划的按核定计划数为基数进行核算。 (3)定向生名额原则上只用于录取本地初级中学的在籍直升生(即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毕业生)。对正常转学、休学以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在籍直升生资格认定,各县(市、区)各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有关规定,报市教育局备案。 (4)定向生招生计划与正常缴费生、择校生招生计划一同向社会公布。 2.录取办法 (1)在一、二级达标中学正常缴费生录取完成之后,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按二级以上达标学校正常缴费生的最低入选等级,在一级达标学校以及连城一中正常缴费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投档总分)下15分内,从高分到低分按所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名额进行录取。 (2)没有完成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定向招生指标调整为一级达标学校以及连城一中正常缴费生指标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八)省一、二级达标中学择校生录取办法 1.正常缴费生录取结束后,在有填报择校志愿的考生中,根据上述七科成绩等级排列情况及一、二级达标学校择校生招生总数,按1:1.6切线,等级排列情况采用“A先”原则,等级按7A,6A1B,6A1C,5A2B,5A1B1C,5A2C,4A3B,4A2B1C,4A1B2C,4A3C------7C的顺序,依次确定入选考生。 2.在入选考生中根据一、二级达标中学择校生的招生总数,按1:1.2的比例划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投档总分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再按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投档总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以择校生的招生数1∶1的比例投档择优录取择校生。 3.择校生最低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本校正常缴费生最低录取分数50分,如生源不足,则取消剩余计划。 (九)三级达标学校和一般普高、民办普高的录取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参照一、二级达标学校录取办法制定具体方案。 (十)龙岩一中面向新罗区的招生和龙岩高级中学的招生工作(含特殊技能学生、择校生招生)由市教育局会同新罗区教育局及学校共同商定,所录取的新生名册于九月十日前送市教育局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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