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
首先是受害人对砍人者进行辱骂。
然后受害人携带家属2人对砍人者进行殴打。
殴打过后。由于砍人者心存怒火,所以回家后持刀寻找到受害者并将其眼眉处砍伤。
伤害程度:
派出所和法医判定为轻伤,只有一刀,4.5厘米伤口,在眼眉处向上至额头部分(但是说是三处伤“皮外伤,眉骨,眼球待定”)
现状:
现在砍人者想寻求私了,但对方要求赔偿8W元钱,感觉明显是讹人啊。
不知道这样的情况,如果走正常法律程序,
正常会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最终会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如果请律师,大概是什么费用,在山东广饶
因为殴打过后,警察对砍人者录了口供,
现在警察方面说,因为砍人者是在第一次斗殴过后,寻找到的受害者。
所以不能判定为正当防卫。但是还没有咨询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