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是机动车对方是电瓶车,电瓶车闯红灯,当时没有报警,直接把伤者送医院去了,我垫付了5000元,之后他们家人来了我们才到交警大队,可是到了交警大队,交警说监控看不到当时机动车是不是绿灯时通过的,交警就要我们协商解决事故责任,以前也没这方面知识就听他们忽悠,要我认全责,现在法院传票来了,赔偿金额9万多,还不加一开始垫的1.2万,现在很后悔。如果现在不想认全责,法院会支持吗?
当我们发生交通事故,拿到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会有一些当事人对责任划分不服,希望交通队可以重新认定,这里所谓的“重新认定“,其实就是责任复核的问题,那么应该如何提出复核呢?首先应该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取回,仔细研究交警是因为怎么样的实施和法律依据判我们承担这样的责任。把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弄清楚之后,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材料。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个时间,三个工作日内一定要提出,否则这个复核就无法受理了。另外复核申请上应该详细叙述本次复核请求及理由和证据,所以复核申请的内容非常重要,最好由专业人士来写,因为同一起事故只能复核一次。所以,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一定要按时、按地、按要求提出复核。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当时想也是老乡,认个全责保险公司多陪他点,可是他把我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还做了伤残鉴定,法院来了传票才傻了眼,早知道这样当时交通事故认定书就不签字,让他起诉我,让法院判,现在想想都后悔,现在我就是不想让他赔那么多
追答没有关系啊,他多赔点也是保险公司赔,交强险有伤残11万、医疗费1万、财产2000元的赔偿额度,如果你还购买了三责险,实际赔偿多少对你都没有损失,何必生气呢?
追问开庭那天有事 不能去怎么办
追答尽量争取去,免费的法律课为什么不去上呢。实在去不了可以与法院沟通,也可以委托律师出庭,如果保险公司有人到场,保险公司会有律师与对方辩论,也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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