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秦时期的“宰相”与秦朝的丞相有何不同? 2.唐代“三省体制”运作方式在当时所产生的主要意义是

什么?
3.元朝以后宰相制度进入衰亡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体来说,宰相是个制度,丞相是个实质的官名,宰相制度起于春秋时期,完结于明代,明代废除宰相制度以后形成了“内阁”(文渊阁处在宫内,故名内阁)制度,清承明制,无名义上的宰相制度。
历代宰相制度介绍:
宰相最早起源于春秋时期。管仲就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杰出的宰相。到了战国时期,宰相的职位在各个诸侯国都建立了起来。
秦朝时,宰相的正式官名为丞相。有时分设左右,以右为上,称为“右丞相”,“左丞相”,宦官担任宰相职务的称为“中丞相”。
汉朝与秦朝相仿,只是如果称为相国的话地位更高一些,并以御史大夫为副职。
2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丞相权力的机构或体制。(三省六部制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逐渐形成,最先汉武帝时期,让其身边机要秘书出任尚书令等职位,魏晋南北朝时期,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相继掌握实权,直至隋朝文帝时期,开始整合旧制,唐太宗时期形成教科书意义上的三省六部)其中三省包括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包括吏部、礼部、兵部、度支(后改为户部)、都官(后改为刑部)和工部; 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三省六部制的特点在于分散了丞相及中央机构的权力,把相权“一分为三”,互相牵制;同时,又将尚书省权分六部,即限制了地方割据势力的产生和发展又推动部门牵制与机构运转,加强了皇权。
第一,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
第二,使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三省长官的品级又较低,这就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在秦汉,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每当皇帝无能,丞相就可能专权。三省六部制的设立,三分相权,有利解决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加强了皇权;同时扩大了议政人员的名额,收到了集思广益的效果;
第三,各部职责有明确的分工,有利于皇帝的集权与政令的贯彻执行,提高了行政效率,充分发挥了国家机构的效能。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的重大变革,它标志着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此后,历朝基本上沿用这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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