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一节期间,在一家娱乐场所消费时,那里的服务员窃取我的财物,我当时就发现了。随后我去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的民警到把对方带到了派出所(对方是几人合伙盗窃)。过了三五天,我本以为案子到了这种程度,破案肯定没问题的,哪里知道警察说,对方不承认,他也没办法,他还说,警察总不能刑讯逼供吧。我好无奈。公安部有没有审讯专家呀,来帮一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