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一栋写字楼取得收入1000万元,已知该公司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为5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为200万元,房地产开发费用为40万元,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为60万元,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答案是
增值额=1000-[50+200+40+60+(50+200)*20%]=600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400万元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之比=600/400=150%
应纳土地增值税=600*50%-400*15%=240万元
请问在计算增值额中(50+200)*20%是什么意思?这是书上的一道题,请高手回答!
可书上的例题确没有扣除这20%,是为什么呢?
参考资料: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