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上说要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就可以离职。如果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后没有办工作交接手续,马上离开公司,可不可以啊?公司会要求让我承担一定的赔偿吗?不管公司批不批准,是不是交了离职申请的一个月后就能自动离职了我现在已离开公司,但就是因为这个事情,一直都不敢找工作,因为原单位一直威胁以此找麻烦,其间找了一家公司,但原单位很快就以此为理由,要打官司,才找好的公司无奈,我只好失业在家,找原单位办理相关手续,一直都被拒,请问,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