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疆教职工工资改革

各位来帮我老爸一个忙,急需的啦!我老爸是名老师,他想问2011年新疆中小学学校教职工的新工资改革!请大家帮忙找下答案啦!谢谢喽!!!

  一、明确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主要任务

  1.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科教兴新”战略目标,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人才政策,遵循教育发展规律,转换用人机制,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教育人力资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促进科教事业进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保证。

  2.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以实行聘用(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建立符合中小学特点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能够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创造性的中小学人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努力创建有利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利于教育人才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的制度氛围和政策环境。

  3.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加强编制管理,科学定岗定责;坚持和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逐步建立校长聘期制,改进和完善校长选拔任用制度;实行教职工岗位聘用(聘任)制,完善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分配激励机制;在优化教师配置的基础上,着重解决城镇学校教师超编、农村及边远地区教师短缺的结构性矛盾,实现城乡教师布局结构的基本均衡和人员的合理流动,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才结构合理,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中小学人事管理体制。

  二、加强编制管理,规范学校机构和岗位设置,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

  4.认真贯彻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严格实施编制管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定期调整,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年度编制报告制度和定期调整制度。任何单位不得占用中小学人员编制,要严格清理各类 "在编不在岗"人员,各级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的人员要限期与学校脱离关系。乡镇教育办撤消后,其占用的教师编制要全部退还学校。对城镇学校超编教师要采取轮岗支教或参加进修培训的办法进行精简消肿;对农村学校师资不足问题,要通过优秀大中专毕业生的双向选择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多渠道加以解决。

  5.按照“精简、优化、高效”的原则,科学设置中小学内部机构和岗位。中小学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地、州、市要根据自治区核定的教职工编制,结合学校教学及管理工作的任务及性质,认真做好本地中小学“三定”(定编,定岗,定员)工作,严格控制中小学领导职数,合理确定教师与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的结构比例。中小学校要遵循精干、合理、高效的原则,根据学校类型、规划、任务以及《规定》的相关要求,科学合理的设置教学、管理机构,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数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的高、中、初级职务岗位结构比例的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各类岗位,规定岗位职数,明确岗位职责。中小学校内部岗位按工作性质可划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管理岗位,应根据学校管理工作的需要和任务合理设置,其数量和比例要严格控制,并尽可能由教师兼任;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对取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自治区下达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聘任;工勤岗位的设置,实行技术等级结构比例的管理,对于可以实行后勤社会化管理的工勤岗位,要逐步实现社会化管理。
  各级中小学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章程依法建立学校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团体。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党团组织工作人员,应按照一人多岗、专兼职结合的原则安排设置。

  三、坚持和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改革校长选拔任用办法,逐步建立校长聘期制

  6.坚持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确保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进一步明确学校党组织与校长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完善学校党委(总支、支部)会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建立学校党委(总支、支部)议大事、抓全局制度,坚持学校的重大事项必须由学校党委(总支、支部)集体讨论决定。校长必须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学校党委(总支、支部)的决议,在学校党委(总支、支部)的领导下,依法组织制定、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充分发挥自己的管理职能,积极主动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学校日常的工作运转,在已有明确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由校长召开办公会或独立行使职权予以处理。

  7.改革和完善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行中小学校长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制度。规范校长选拔任用的程序,优化校长的遴选、任免、考核、奖惩等各个环节。落实《教育法》、《教师法》、《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中有关中小学校长管理权限的规定,逐步理顺中小学校长管理体制,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校长一般应由县级以上组织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提名、考察或组织公开竞聘,并按干部管理权限任用和聘任;其它中小学校长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坚持和完善校长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8.严格掌握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资格。中小学校长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品行端正,道德修养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中小学校长任职的资格是: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高级中学(含完全中学)校长应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级中学校长应具有中学一级(含)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乡镇中心小学校长应具有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乡镇以下农村小学校长应具有小学一级(含)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般应在中小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并有在学校2个以上不同管理岗位的工作经历;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9.中小学校长实行聘期制。中小学校长每届聘期为4年,可以连聘连任; 建立中小学校长聘期目标管理制度,对校长履行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完成的情况,要进行年度和聘期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校长奖惩、任免或续聘的重要依据。

  10.坚持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长继续教育制度。凡新任中小学校长必须取得校长岗位任职资格培训证书,并按规定参加中小学校长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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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17
着急没用用,我干了30年也没i盼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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