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雇的临时工工资怎么入帐

我是小企业,员工流动性很大,目前只上了一个人的保险,可其它人的工资如何入帐呢?是不是单位造一张工资表就可以进入费用吗?
如果签劳动合同,保险不给人交,没有追究吗?

一、可以发放现金也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

1、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应当支付其劳动报酬;

2、通过银行代发工资,显得更加便捷、方便、快捷。

二、其他人的工资也应该通过工资表的形式计算发放呀,入帐的时候做: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现金

工资表的发放就做到合法才成,不是任意造一个就行,符合工资表的形式最少要有:职工档案,领用人签字等手续才可以入帐的。

如果是公司有事情的时候临时到劳务市场找人来做的,那必须要有劳务发票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且,不能以工资的形式来发放,要以劳务费的形式来发放。即计算公司的计税工资时的职工人数,不包括这些人。

扩展资料:

工资支付的项目,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 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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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11

临时工工资不能直接计入成本,正规的做法:临时工的工资,应该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不能直接计入制造费用或生产成本。会计分录:

(1)提取时

借:制造费用--工资(车间管理人员)

借:生产成本--工资(生产工人的工资)

贷:应付工资

(2)发放时

借: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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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9-02-28
可以进入费用,但企业应该签订劳务合同,必须得有雇佣人的身份证号,在发工资时有领款人签字,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必须有工人的身份证号码,按月申报。如实申报用工人员。

如果签劳动合同,保险不给人交,当事人告的话要双倍陪赏。具体的就看企业自己处理了,用一些灵活性的处理办法。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可以发放现金也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
一、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只要付出了劳动,就应当支付其劳动报酬;
二、通过银行代发工资,显得更加便捷、方便、快捷。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其他人的工资也应该通过工资表的形式计算发放呀,入帐的时候做: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现金
工资表的发放就做到合法才成,不是任意造一个就行,要那样的话那不成了任意调节利润了吗,符合工资表的形式最少要有:职工档案,领用人签字等手续才可以入帐的
交不交保险的问题,那就另当别论了,按国家规定单位本来就应该为所有的职工上缴劳保保险的,不过现在收取大都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收不收,收多少那就要看关系了,按国家规定少交当然就要追究了,要不还有单位上交吗?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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