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各地大学关于宿舍费的通知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一、河北: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  

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盘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凭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盘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盘算。多余部门退还学生。(上述划定仅限于疫情防控期间)  

二、陕西:严格依照非营利原则合理收取住宿费  

日前,陕西省教育厅明确,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或学期收取的住宿费,学校应凭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科学盘算,合理清退。  

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校应严格依照非营利原则合理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收取尺度按月平均盘算,按学年收取的以10个月为平均基数,按学期收取的以5个月为平均基数,学校应凭据实际住宿时间收取住宿费。其中已经官宣的高校有西北大学现代学院、西安翻译学院。  

三、四川:综合实际住宿时间和成本支出结算清退  

4月18日,四川省教育厅官网公布消息,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学校凭据实际住宿时间并综合思量与宿舍直接相关的人员、折旧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学期末结算清退。  

四、浙江:做好各级各种学校疫情期间收费治理事情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生长和革新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公布通知,做好各级各种学校和幼儿园疫情防控期间收费治理事情。

通知指出:切实做好住宿费退费事情。学校根据实际发生原则收取住宿费,每学年根据10个月(每学期5个月)盘算,多余部门一律退还学生。在校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盘算,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盘算。  

五、江西: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  

通知明确,各级各种学校的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盘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凭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盘算住宿费。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按一个月盘算,15天以下按半个月盘算。多余部门退还学生。  

六、广东:合理减退已经收取的住宿费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通知,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已经收取的住宿费,学校凭据2020年春季学期实际情况在本学期竣事之前合理退减。  

详细措施是,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300天(每学期按5个月150天)盘算。学校凭据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统一摆设返校日至本学期竣事日按自然日计收住宿费,多出部门给予清退。该学期尚未收取学生住宿费的学校,按学生统一摆设返校日至本学期竣事日按自然日计收。  

据广东各高校官网公布,截至目前已有21所高校明确退宿舍费,包括: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广州工业大学华立学院、韶关学院、北师港浸大、东莞理工学院都会学院、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财经大学、珠海都会职业技术学院、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广州中原职业学院、广东东软学院、广东南洋理工职业学院、惠州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广东科学职业技术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广东科技学院、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七、宁夏:多收部门结算退还  

4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疫情防控期学校收费问题通知》,明确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住宿费的,学校须将多收部门在2020年春季学期末结算退还学生。

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盘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凭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在校住宿时间不足1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按1个月盘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盘算。  

学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规模、提高收费尺度,严禁违规乱收费。  

八、云南: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  

5月9日,云南省教育厅官网公布通知,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根据每学年10个月(每学期5个月)盘算,在校住宿时间15天及以上、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盘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盘算。

已按学年(学期)收取的住宿费,各校应凭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举行清算,多余部门要在学期竣事时实时退还学生。

参考资料来源:百姓观察网-退宿舍费!多省多高校已官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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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09
2020年各地大学宿舍费仍然按照正常年份宿舍费所进行计算比方说,吉林师范大学是人间公寓每个月是¥200每年大概¥240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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