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斯关于学习的基本主张有三点,具体如下:
一、知情统一的教学目标观
人本主义的心理学家认为人的潜能是自我实现的,而不是由于教育的作用。他们将文化、环境、教育比喻成阳光、食物和水,但归根结底自我潜能才是人性的种子。在这样的思想背景下,罗杰斯将其“患者中心”的治疗方法应用到教育领域,提出了“自由学习”和“学生中心”的学习与教学观。
罗杰斯认为,情感和认知是人类精神世界中两个不可分割的部分,而教育的理想就是要培养既用认知的方式也用情感的方式行事的知情合一的人。这种知情融为一体的人,他称之为“完人”或“功能完善者”。
二、有意义的自由学习观
人本主义强调教学的目标在于促进学习而非填鸭式教学,学生应该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去学习他认为有趣和需要的知识。罗杰斯认为,学生的学习主要有两种方式:无意义学习和有意义学习。
所谓无意义学习,是一种“在颈部以上发生的学习”,因为其很大一部分内容只涉及到心智,而不涉及感情或个人意义。而有意义学习不仅是知识的学习,还是一种与每个人各部分经验融合的学习。比如儿童通过触摸电炉知道了烫的意思,就是一种有意义学习。
在这里,我们必须将罗杰斯的有意义学习与奥苏贝尔的有意义学习相区别。罗杰斯关注的是学习内容与个人之间的关系,而奥苏贝尔关注的是新旧知识之间的联系。按照罗杰斯的观点,奥苏贝尔的有意义学习只是一种“颈部以上的学习”。因此,两者是由区别的。
三、学生中心的教学观:
罗杰斯对传统教育进行了批判,认为在传统教育中,教师能随意控制学生,学生则十分被动。他因此主张废除“教师”这一角色,代之以“学习的促进者”。教师扮演的角色是“助产士”和“催化剂”。
而促进学生学习的关键在于特定的心理气氛因素,教师要营造好的课堂气氛,必须做出如下努力:真诚一致;无条件积极关注;同理心。
罗杰斯倡导的新型师生关系:
关注人与人的态度、情感交流是罗杰斯在心理咨询中的核心立场,也是他教育理论的核心。在提出以上教学方法的同时,罗杰斯指出,“我们知道,促进这种学习,关键不在于教师的教学技能,不在于他的课程计划,不在于他的视听设备,不在于他采用的程序教学;
不在于他的讲授和演示,不在于图书的丰富,虽然其中某一方面可能在某一时刻可以被用来作为教学的重要资源,但是它们不是促进教学的关键所在。促进意义学习的关键乃是教师和学生个人关系的某些态度品质。”
在罗杰斯看来,教育过程是具有生活意义的师生共同的成长历程,是师生共同走向机能充分发挥的过程。在学习者中心的教育教学中,教师与学生之间是学习促进者与学习主体的关系,相互理解、真诚、信赖的人与人的关系是其应然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