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比法,是指以过去类似的项目的实际工期为基础,通过类比估算出当前项目中各项活动的工期。
由一类事物所具有的某种属性,可以推测与其类似的事物也应具有这种属性的推理方法。其结论必须由实验来检验,类比对象间共有的属性越多,则类比结论的可靠性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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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比法的作用
类比法的作用是“由此及彼”。
类比法——营销管理工具
类比法是按同类事物或相似事物的发展规律相一致的原则,对预测目标事物加以对比分析,来推断预测目标事物未来发展趋向与可能水平的一种预测方法。
类比法应用形式很多,如由点推算面、由局部类推整体、由类似产品类推新产品、由相似国外国际市场类推国内国际市场等等。类比法一般适用于预测潜在购买力和需求量、开拓新国际市场、预测新商品长期的销售变化规律等。类比法适合于中长期的预测。
类比法的特点是“先比后推”。“比”是类比的基础,“比”既要共同点也要“比”不同点。对象之间的共同点是类比法是否能够施行的前提条件,没有共同点的对象之间是无法进行类比推理的。
类比是将一类事物的某些相同方面进行比较,以另一事物的正确或谬误证明这一事物的正确或谬误。这是运用类比推理形式进行论证的一种方法。
与其它思维方法相比,类比法属平行式思维的方法。无论那种类比都应该是在同层次之间进行。亚里士多德在《前分析篇》中指出:“类推所表示的不是部分对整体的关系,也不是整体对部分的关系。”类比推理是一种或然性推理,前提真结论未必就真。
要提高类比结论的可靠程度,就要尽可能地确认对象间的相同点。相同点越多,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就越大,因为对象间的相同点越多,二者的关联度就会越大,结论就可能越可靠。反之,结论的可靠性程度就会越小。
此外,要注意的是类比前提中所根据的相同情况与推出的情况要带有本质性。如果把某个对象的特有情况或偶有情况硬类推到另一对象上,就会出现“类比不当”或“机械类比”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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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
类比法的作用是“由此及彼”。如果把“此”看作是前提,“彼”看作是结论,那么类比思维的过程就是一个推理过程。
古典类比法认为,如果我们在比较过程中发现被比较的对象有越来越多的共同点,并且知道其中一个对象有某种情况而另一个对象还没有发现这个情况,这时候人们头脑就有理由进行类推,由此认定另一对象也应有这个情况。
现代类比法认为,类比之所以能够“由此及彼”,之间经过了一个归纳和演绎程序即:从已知的某个或某些对象具有某情况,经过归纳得出某类所有对象都具有这情况,然后再经过一个演绎得出另一个对象也具有这个情况。现代类比法是“类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类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