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用法律规定来保证劳动者的利益,但法律条文也不是十全十美的,没法子百分百保障劳动者的利益。您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用人单位想合理的避开法律条文的规定,来和您解除雇佣关系,还不必承担解约造成的损失。这和合理避税差不多的性质,外国公司裁员而又不愿支付解约金的情况下常使用这种“无耻的招数”,也就是想方设法制造精神压力逼着员工自己辞职,一毛钱都不用赔偿。遇到这种情况,员工是没有多少办法的,申请劳动仲裁吧,人家又没有违反劳动法。打官司吧,没有理由啊。
建议找个律师问一问,看看能不能让用人单位有所顾忌。
实在不行就想法子让单位解雇您算了,最起码能拿到解约金和失业保险。操作起来要注意尺度,别让人找到理由开除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