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工作了六年,合同期还有一年,现在想不做了,我该怎么样离开单位才能领到失业金?

我在单位工作了六年,合同期还有一年,现在想不做了,我该怎么样离开单位才能领到失业金?1.在单位工作六年,失业保险也交了六年,现在没到合同期,我想不做了,我怎样离开单位才能领到失业金?
2.或者我合同期未到就跳槽到别的单位,在别的单位继续交失业保险,这样的情况失业金领取的时间是否可以累积?
3.或者我合同期未到就跳槽到别的单位,在新的单位继续交失业保险,新单位试用期被辞退,我是否能领取原单位交了六年的失业金?

单位 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违法用工情况辞职,可以领取失业金。不过进新单位后失业金就停止发放
单位试用期解雇也可以领取失业金
失业金不领,失业保险缴纳年限会累计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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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26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2个回答  2017-12-25
你只有让单位辞退你,才能享受单位的经济补贴,并向社保中心申请失业金,如果自动离职,那就什么也不能享受。
第3个回答  2017-12-25
五险一金是国家规定公司必须缴纳的,单位没有责任不做,你可以先跟单位协商,无果后找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或咨询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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