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员工买了意外伤害保险 员工受伤赔偿当然应给员工。
1、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业务之一。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残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2、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的死亡、残废、支出医疗费或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其保障项目有两项,即死亡给付和残废给付。
3.、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
(1)死亡给付
(2)残疾给付
(3)意外死亡给付和意外伤残给付是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责任,其派生责任包括医疗给付、误工给付,丧葬费给付和遗族生活费给付等责任。
4、保险金的给付。保险事故发生时,死亡保险金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多按保险金额的一定百分比给付。
5、保险期限。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较短,一般都不超过一年,最多三年或五年。
扩展资料:
内蒙古398万老年人享受免费意外伤害保险
1、2018年12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目前内蒙古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已稳步开展,以普惠制统保的模式进行,即凡是具有内蒙古户籍,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免费享受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2、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会有效缓解社保压力、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减少老年人因意外伤害引发矛盾和纠纷。数据显示:今年3月份以来,各盟市陆续为398万老年人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累计赔付952人,赔付金额238万元。
3、前不久,家住呼伦贝尔市农垦医院家属楼87岁的尹秀云下床时不慎摔倒,造成胸部肋骨骨折,花了5000多元的医疗费,对于生活条件并不宽裕的尹秀云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在社区干部帮助下,老人拨打了保险公司报案电话,很快保险公司就将3000多元的保险理赔金送到了尹秀云手中。
4、尹秀云能够拿到这笔保险理赔金,得益于呼伦贝尔市2016年开始实施的“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当地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办理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借助商业保险机制分担老年人的意外风险,采取福彩公益金差额资助,政府统一采购招标,将老年人纳入到保障范围内。
5、截至目前,呼伦贝尔市参保人数40.1万人,达到全市老年人口数的98%以上,切实为全市老年人构建起了一道安康屏障。自今年9月1日起,呼伦贝尔市每位老年人的保险费由10元提升至15元,最高赔付金额可达2.5万元,弥补因意外伤害给老年人及其家庭带来的经济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意外伤害保险
归员工,《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投保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所以,单位购买的团体人身意外险,虽然是单位购买但是保单利益直接归属职工个人,由保险公司直接赔偿给保单受益人,即被保险人或其家属。
此外,个人在得到保险公司赔偿后,仍然有权向雇主索赔。如果职工继续向单位索赔,单位还是要赔偿给工人索赔款的。但如果工人是以报销医药费用形式向单位索赔,应该工人从各个渠道所报销的药费赔偿总和不超过所花费总药费数额。如果工人以其他名义比如精神损失费、失能补偿费等向单位索赔就不同了。
如果单位直接购买的是雇主责任险,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金属于单位,则单位可以用其支付职工对雇主索赔的款项。
扩展资料:
意外保险的赔偿是不能替代工伤赔偿的,工伤赔偿也不能扣减意外保险的赔偿。详细如下:
1、意外保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
意外保险是不能替代工伤保险的,它是企业给员工的福利保障范畴,从本质上来说是员工的额外福利,可以提前出企业对员工的人文关怀。
2、意外保险理赔金也不能冲抵企业对工伤员工的补偿。
企业给员工缴纳了意外保险,企业是无权领取员工意外保险的赔偿金的,或者以理赔金来冲抵员工工伤的待遇。远东一旦出险后,意外保险的理赔金受益人是员工本人,不能是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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