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翻译《朱建受金丧名节》。

如题所述

翻译:

西汉朱建,史称正直刚强,品行高尚,不随便与人交结,坚持原则,不讨好别人。辟阳候想和朱建交往,但朱建不肯见他,朱建的气节可以说是很崇高的了。

朱建的母亲去世时,朱建为母亲居丧(守孝),穷得甚至不能置办办丧葬用的衣衾棺椁。辟阳候趁机赠送价值百金供死者丧葬用的衣被,朱建没有推辞就接受了。

受人恩惠,就一定要有回报;接受不义的恩惠,其回报也一定处于不义。为小人干坏事,最后肯定会弄到自杀其身的地步。朱建既然接受了辟阳候的金钱贿赂,所以在辟阳候获罪,惠帝要处死他时,朱建不得不为辟阳候求情开脱罪名。后辟阳候因结交诸吕犯罪被杀,而朱建曾为他做说客说清,故在被捕之列,听说文帝要追查此案,朱建听到消息不得不自杀了。

唉!朱建受了不该接受的百金的缘故,丧失了自己的名节而落得个自杀身亡的结果。作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应该怎样对待拿取与付出这个问题呢?

出自:清.戴钧衡《汉书<朱建传>》

原文:汉平原君朱建,史称其刻廉刚直,行不苟合,义不取容。辟阳侯欲知建,建不肯见。其气节亦可谓卓卓者矣。及居母丧,贫不能备服具,辟阳侯奉百金裞,受之不辞。夫受人之德,必有以报;受不义之恩,其报之也,亦必将出于不义。以不义为小人谋,则不至于自杀其身不已。朱建受金,故遇辟阳侯之难,不得不求为之脱。既为辟阳之客,闻文帝追案,不得不自刎。呜呼!以百金之故,丧失名节,遂杀其身,士君子取与之间,宜何如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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