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出去钱要不回来,通过法律程序能不能要回

如题所述

借出去钱要不回来,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有管辖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可以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相应的证明材料、并预交诉讼费用。
法律分析
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相应的证明材料、并预交诉讼费用。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 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原告准备好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资料,如果被告是单位的,则应该提供工商登记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诉状和相应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其中的诉状和证据材料应该向法院提交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法院决定受理后,按法院通知交纳案件受理费,根据法院安排生产进行开庭审理并调解或判决,调解或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借款的,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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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3
  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法律依据:《刑法》(1997修订)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第2个回答  2015-09-03
可以!证据充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9-03
有借条嘛?有旁证嘛?如果有可以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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