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适度原则就是不对孩子提过多的要求,这说法对吗?为什么

要求适度原则就是不对孩子提过多的要求,这说法对吗?为什么

  这个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很不全面。
  所谓的适度性原则,是指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要恰当地把握教育的分寸,既要给予适度的关心、爱抚,又要进行严格的要求和正当的教育。而不仅仅是不对孩子提过多的要求。
  凡事都要适度,要注意掌握分寸。
  第一、要爱而有度。爱孩子要爱的得法、爱的适度。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家长对子女百依百顺,用不尽的满足去代替耐心的说服,使孩子养成了自私、任性、脆弱的性格。有的家长对孩子陪伴、理解、尊重等心理需求视而不见、漠不关心,导致孩子形成孤独、自卑、报复、嫉妒等不良心理。家长们可以从“孟母断织”、“丈母娘刺字”这些古代教子佳话中吸取教益,对子女教育要做到爱而有度,爱而有方,爱中有严,严中有爱,严爱结合。
  第二、要宽而有节。在家庭教育中要讲宽容,不要管得过死。要讲民主,让孩子在民主、和谐的家庭氛围中学会宽容,学会与人沟通。但“宽”不等于放任不管,“民主”也不能一切由孩子说了算。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寻找“宽”与“严”、“民主”与“集中”的结合点,在理解、尊重、信任孩子,保证其个性得到充分发展的同时,要教育孩子学会倾听父母长辈及他人的教导和意见或建议,学会尊重他人,学会与人沟通,但决不能放任不管,听其自然。应当把尊重孩子的个性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做到宽而有节、严中有宽、宽中有严、宽严适度,保证孩子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第三、要管而有限。对孩子的管理要讲究限度,既不能管得过多、过严,也不能管得过少,甚至放任自流,听之任之。特别是对于未成年子女而言,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尚未形成或正在形成,自治能力、自控能力及道德判断能力还不强,需要家长和老师的教育和管理。理性的管理应当是建立在“规矩”之上的,被孩子——被管理者接受、认可的“规矩”才有利于转化为孩子的自觉行动。因此,作为家长应当通过与孩子共同制定学习计划、生活制度(规范、规矩),恰当运用说理、疏导、规劝、督促、表扬、惩戒等教育方法进行有效的管理,并力争做到管而有限、爱中有管、管中有爱、扶放得体,千万不要以为自己养育了孩子即可主宰孩子的一切。
  第四、要严而有格。就是在孩子能够接受的范围内实施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坚持以尊重孩子的人格,充分考虑孩子的身心承受能力为前提的教育原则。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自然会经常犯错误。家长应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教育原则,宽容对待,严格要求,并做到严中有爱、爱中有严、严而有格、严爱结合,大可不必“小错大骂,大错棍棒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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