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层面有无对城市划分等级?

如题所述

有。城市等级划分(以城区人口划分)可以分为:

一、超大城市:1000万人口以上。

二、巨大城市:500-1000万人口。

三、特大城市:300-500万人口。

四、大城市:100-300万人口。

五、中等城市:50-100万人口。

六、小城市:20-50万人口。

七、微型城市:5-20万人口。

此外,遍布于我国广大地区的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虽然人口未能达到设市建制的标准,但由于非农业人口比重较大,工商业比较集中,也属于城市范畴的一种城镇型居民点。

城市分级:

按照国际通行的理解,现代意义上的城市是工商业发展的产物,是资金、人才、货品、信息交流之地。英国著名城市经济学家K.J.巴顿就把城市定义为“一个坐落在有限空间地区内的各种经济市场,有住房,劳动力,土地,运输等等,都相互交织在一起的网络系统。”

扩展资料:

城市等级影响:

一、城区人口5万以上,才有基本的生活服务业。

二、城区人口20万以上,才有较好的生活服务业

三、城区人口50万以上,才有较发达的生活服务业。

四、城区人口100万以上,才有较好的产业服务业。

五、城区人口200万以上,才能以合理的税费,提供较好的公共服务,否则服务不足或腐败。

六、城区人口300万以上,才能支撑较发达的公共交通业,比如地铁和航空等,容易建成全国性大都市。

七、城区人口500万以上,才能有较发达的国际化公共服务业,容易建成国际化大都市。

八、城区人口1000万以上,才会有较发达的全球化公共服务业,容易建成全球化大都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等级体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城市新分级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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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3

在行政规划上,国家对城市进行了等级划分,我国城市行政级别如下:

一、正部级(正省级)

4大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直辖市为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行政地位与省相同;直辖市与省辖市、地级市管辖区域相同,下辖:

区,县,市(县级)。

二、副部级(副省级)

10个省会城市所在市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南京、杭州、广州、武

汉、成都、西安。

5个计划单列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

副省级受省级行政区管辖,副省级市的市长与副省长同级。重庆曾经一直是副省级城市,1997年成为省级

的直辖市。其最高行政官员(市长)对应的行政级别为副省长级(副部长级)。

重庆是第一个副省级城市。

三、计划单列市

计划单列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名之一。所有副省级城市早先都是计划单列市,后来规定省会城市不再设为计划单列市,所以上面的10个计划单列省会都已经相继取消了,现在的计划单列市只剩下厦门、宁波、青岛、深圳、大连等

5个非省会城市,的收支直接与中央挂钩,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两分,无需上缴省级财政。我国目前的计划单列市有五个,分别是深圳、大连、青岛、宁波和厦门。它们享受着省一级的经济权限。

四、准副省级

包括除上外的所有省会城市

扩展资料

城市等级划分(以城市影响力划分)

世界城市:能全世界(或全球)配置资源的城市,也称“全球化城市”。通常,城区人口1000万以上、城市及腹地GDP总值达世界3%以上的城市,能发展为世界城市。目前,纽约、东京、伦敦已建成世界城市。

我国的北京、上海、深圳有望在2030年建成世界城市,武汉、重庆有望在2050年建成世界城市(为了加速世界城市的建设进程,有必要将百公里范围内的非巨大城市区域划入这些城市,将这些城市设为直辖都,并赋予这些城市协调周边省市区的权力)。

国际化城市:能在国际上许多城市和地区配置资源的城市,也称“洲际化城市”。通常,城区人口500万以上、城市及腹地GDP总值达3000亿美元以上的城市,能发展为国际化城市。

目前,芝加哥、大阪、柏林、首尔等已建成国际化城市;我国的北上广深和香港等已建成国际化城市,其它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人口2000万以上省区的省会城市均有望建成国际化城市。(为了加速国际化城市的建设进程,有必要将百公里范围内的非特大城市区域划入这些城市。

同时,将部分较发达的城市设为直辖市,比如:天津市、大连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等,并赋予其较大的创新试验权力)

国际性城市:能在国际上部分城市和地区配置资源的城市。通常,城区人口500万以上、腹地较小的城市,以及人口2000万以上新省区的省会城市均有望发展为国际性城市。(为了建设更多的国际性城市,离现有省会150公里以外(现省会及周边人口较密的,100公里以外)有2000万以上人口区域,应设立新省及新省会。

新省会应设在:距现有省会200-300公里、有500平方公里以上连片平缓地(可建设街区)、地质条件较好(非强地震带)的地方;徐州、赣州、达州(开江)、宜宾、宜昌、信阳(明港)、桂林等地,均可设为新省会;同时,规划建设更多的高速铁路干线经过这些城市(形成“米”字型,至少是“十”字型),并在每个新省会建设一所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大学。)

区域中心城市:能在周边各城市和地区配置资源的城市。通常,城区人口300万以上、腹地人口千万以上的城市均有望发展为区域中心城市。

地方中心城市:主要在本城市、本地区配置资源的城市。通常,城区人口300万以下、腹地人口千万以下的城市只能发展为地方中心城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城市行政等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等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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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3-01-12

有。城市等级划分(以城区人口划分)可以分为:

一、超大城市:1000万人口以上。

二、巨大城市:500-1000万人口。

三、特大城市:300-500万人口。

四、大城市:100-300万人口。

五、中等城市:50-100万人口。

六、小城市:20-50万人口。

七、微型城市:5-20万人口。

此外,遍布于我国广大地区的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虽然人口未能达到设市建制的标准,但由于非农业人口比重较大,工商业比较集中,也属于城市范畴的一种城镇型居民点。

城市分级:

按照国际通行的理解,现代意义上的城市是工商业发展的产物,是资金、人才、货品、信息交流之地。英国著名城市经济学家K.J.巴顿就把城市定义为“一个坐落在有限空间地区内的各种经济市场,有住房,劳动力,土地,运输等等,都相互交织在一起的网络系统。”

扩展资料:

城市等级影响:

一、城区人口5万以上,才有基本的生活服务业。

二、城区人口20万以上,才有较好的生活服务业

三、城区人口50万以上,才有较发达的生活服务业。

四、城区人口100万以上,才有较好的产业服务业。

五、城区人口200万以上,才能以合理的税费,提供较好的公共服务,否则服务不足或腐败。

六、城区人口300万以上,才能支撑较发达的公共交通业,比如地铁和航空等,容易建成全国性大都市。

七、城区人口500万以上,才能有较发达的国际化公共服务业,容易建成国际化大都市。

八、城区人口1000万以上,才会有较发达的全球化公共服务业,容易建成全球化大都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等级体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城市新分级名单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行政区划:简称政区,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区域划分。按照 《宪法》规定中国行政区 划分为省、县、乡三级,现行的行政区划实行如下原则:
  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3、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4、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5、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6、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的特别行政区。
  中国现行行政区划,即省级、地级、县级、乡级、村级、组级,其中省、 县、 乡三级为基本行政区。
  注:
  1.自治州:自治州是介于与省级和县级行政区之间的一级民族自治地方。
  2.地级:地级市是介于省级和县级行政区之间的一级行政区。
  (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名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二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名称:地区、盟、自治州、地级市(包含普通地级市和副省级市);
  (三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名称: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县级市、市辖区、林区、特区;
  (四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名称:乡、民族乡、镇、街道、苏木、民族苏木、区公所;
  (五级行政区)村级行政区名称:村、社区、居、嘎査;
  (六级行政区)组级行政区名称:村民小组、社区居民小组。
  其中,省、县、乡三级为基本行政区。
  数量(2016年)
  (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共34个其中: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二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共334个其中:8个地区、3个盟、30个自治州、293个市;
  (三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共2851个其中:1444个县、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367个县级市、869个(市辖)区、1个林区、1个特区;
  (四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共40497个其中:11626个乡、1034个民族乡、20117个镇、7566个街道、151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2个(县辖)区公所;
  (五级行政区)村级行政区共N个其中行政村、社区、1个居;
  (六级行政区)组级行政区共N个其中行政村村民小组、社区居民小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6-11-12
传统分类

我国的设市城市 ,按市区和郊区非农业人口的规模大小,分为四类:特大城市---100万人口以上;大城市----50万~100万人口;中等城市----20万~50万人口;小城市---20万人口以下。此外,许多地区虽没有达到设市建制的标准,但由于非农人口比重较大, 工商业比较集中,也属于城市的一种城镇居民点。

新标准分类

《中国中小城市发展报告(2010):中国中小城市绿色发展之路》显示,我国中小城市数目已达2160个,56%的地级以上城市为中小城市。绿皮书指出,城市化的高速发展使原有的城市划分标准已经不适应现实的需要。为此,绿皮书依据中国城市人口规模现状,提出的全新划分标准为:

(1)超大城市:城市人口1000万以上;
(2)特大城市:城市人口500至1000万;
(3)大城市:城市人口100至500万,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
(4)中等城市:城市人口50至100万;
(5)小城市:城市人口50万以下,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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