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起诉离婚了,但是对方不接法院的传票 怎么办

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起诉离婚了,但是对方不接法院的传票 怎么办? 只能这样了吗?

  就该案例而言,当事人要清楚一点,在其起诉后。法院会依法将此案的法律文书送达给被告。但是,被告拒绝签字,法院可以视为已经送达,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审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 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其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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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09
对方拒不接受法院传票的,法院可以留置送达或者公告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八十六条 留置送达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零九条 拒不到庭和拘传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四条 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 延期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第2个回答  2016-07-02
按公告程序处理,估计是可以缺席审理并判决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7-02
你可以用套路让他有把柄,然后起诉,或是时间长点,分居两年。
第4个回答  2016-07-02
法院可强制判决 无需通过他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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