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本来是盲目的
作者:大宗师
很多年前,我的一个北美朋友认识了一个南美女子,是个有夫之妇,还带了两个孩子,我一见这个女的,就感觉有些问题,但我这个北美朋友很快便和这个南美女子打得火热,对这个女子和她的两个孩子有求必应。这个北美朋友的祖先是苏格兰人,众所周知苏格兰人扣得很,但他对她和她的孩子非常大方,她们想去欧洲玩,他二话没说,支付了全部费用,没几个月就欠了一大笔债。但没多久这个南美女子就带着孩子回到了南美,给我这个朋友打电话,说她虽然爱他,却不能和她丈夫离婚,她和他只能到此为止了。果不出我当时所料,但又不能对朋友这样讲。不久,这个朋友辞职去华尔街混,便又振作起来了。另外有个朋友,非常好的一个人,待人极其友善,乐于助人,但对于他的太太,大家却一致有意见。其实他的太太也不是什么坏人,长的也端正,但对他的朋友她总是黑着个脸,一付拒人千里之外的样子,只有带礼品去他们家时,她才露个笑脸。和他关系近的人有时忍不住就给他讲了大家对于他太太的看法,他却大吃一惊,说:“我怎么不觉得呢?”国内也好,国外也好,常常有很多人信教或参加一些cult的组织,圈外的一般人就很不理解,说:“这些人很多都受过现代化的高等教育,许多人还是硕士、博士,某些方面的科技专家,那些教会、组织的说法很多都是反科学的,甚至都不合common sense,怎么他们就会这么死心塌地的信这些歪理邪说呢?”多少年后有了各种各样的人生经历以后,我才懂得这一切的原因就是爱,他们爱这些女人,他们爱他们信奉的神灵,他们爱他们加入的组织,爱本来就是盲目的,他们一旦fall in love,对所爱的对象就完全盲目了,blind了,对所爱对象的缺点、问题一概视而不见,知道了这个道理,前面讲的就都很好理解了。
我在其他场合经常讲人类文明的发展史是人类不断用理性、智慧破除黑暗、野蛮、迷信和蒙昧,向外界、自然物质世界索求,为人类本身谋求利益与解放,逐渐加深对自我、社会、自然、世界、宇宙认识的过程,是一次次理性超越感性,带动感性,又在更高的一个层次上回归感性的过程。感性是理性的家园、源泉,离开感性,纯粹的理性很快就会枯萎,死亡;但如果理性不飞出感性的家园,不发展,人类就永远生活在黑暗、野蛮、迷信和蒙昧之中,也只有灭亡。现代的人,特别是读书读得太多的人,大多喜欢理性的方式,对于感性的东西、对于感情总是有些讳莫如深,甚至有恐惧感,因为感情、感性的东西不如理性的东西那么有逻辑、有道理,可以纳入一个系统、框架,精确的把握。感情、感性的东西到处弥漫着原始野性的气息,充满着迷雾,一切都不那么确定,处处都是风险,一不小心就会弄错,甚至受伤。但这原始、混沌、不确定、不稳定、高风险的感性,正是理性的基础,一个人或许可以选择暂时远离感性,理性的生存着,但他(她)肯定不是快乐的,这个生存状态注定是短命的,因为如果没有感性的激素、内分泌、情绪的支持,任何理性的决定的执行都将是万分痛苦的。人归根到底是感性的人,理性仅仅是个外延,是个外壳,感性对于人,其带来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风险性与其带来的生存的欲望、快乐、生命的源泉来比,实在是微不足道。只有当人进入感性的腹地,经过了风雨,懂得了感情的真谛,有了悟性,而将感性和理性融为一体,打成一片时,人才真正了解了自我和人生,才真正成为一个对社会、对他人、对自己有用的人,才真正踏入觉悟之门。
探索人的感性世界,开启感情之门是有一定风险性的,但这是个非常值得冒的风险,而且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也是必须作的人生功课,其中爱的修行则是最重要、最有意义的一门,因为她是一切人类美好情感的基础。人生是有缺憾的,不美满,有痛苦的,唯有爱才能使人得以满足、快乐、忘记痛苦忧伤、使人生充满希望。当一个人真正fall in love,爱上一个人、一个事业或者一个神的时候,他(她)内在的的激素、内分泌、情绪完全改变,整个世界在他(她)眼里都发生了变化,人生一下子有了意义、有了目标、有了方向、有了归属,原来重要的一下子都不重要了,本来枯燥无味的事一下子变得津津有味起来,世界到处开满了鲜花,充满了动听的音乐,世界上再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人可以不睡觉、不吃饭,一样有着用不完的力气,为了自己的所爱,一切都可以牺牲,一切都可以奉献。这是和平时完全不同的情感、人生经历和生存状态,爱将一个人的所有潜能激发出来,将一个人最优秀的元素展现出来,赋予了人生的意义,将生命之火一下子熊熊燃烧起来,发出热核聚变般的能量,光芒万丈。人不再是平平凡凡、庸庸碌碌、无所事事的人,人不再是为自己仅是如同猪狗般苟延性命般的活着,而是将自己投入生活、投入人生,为了自己所爱更好的活着,人生升华了,超越了原来渺小的自我,真正活出了滋味、活出了快乐、活出了尊严,这就是爱,爱是盲目的所有意义。
爱,爱的盲目性是有风险,有时是会用错情,造成失望甚至伤害,但真正的爱给爱中的人带来的幸福、快乐,巅峰般的人生经历和她的风险相比,实在是不足挂齿。有些人怕风险,怕被伤害,从来没有真正爱过,即使是接了婚、有了家的人,也没有真正刻骨铭心的爱过,两个人也就如同室友一般。我讲,不要怕,不要怕摔跤,闭上眼,真正的爱一回,人生应该至少真正爱一回,只有真正fall in love,你才能真正懂得人生,你才能发掘出你从不了解的你、你的爱,和世界—更优秀的你、更动人的你的爱,和更美好的世界!你才会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幸福和快乐,你才会知道在爱的世界里是不用眼的,而是用心的,你就会了解为什么爱是盲目的了!
市场、爱情与婚姻
作者:韩德强
市场经济的确有神奇的力量。如果没有市场的冲刷,人们也许永远搞不清爱情和婚姻的真面目。
九十年代末,白头偕老的爱情观当然不复存在,琼瑶式的神秘爱情观也已经没落,占据时代新潮的是交易型爱情,而且这种交易型爱情似乎还超越了各地风俗民情的差别,在全世界风行。只要是市场经济国家,几乎全都风行这种交易型爱情。相形之下,中国倒是后来者。但是,后来者居上。中国的新新人类们正在迅速超越他们的外国导师,将交易型爱情推向极致。
这就使我们有幸观察这种交易型爱情滋生、蔓延、壮大的内在机制,并由此思考经济和文化的相互关系,反省社会生活中像空气一样存在的文化前提。
一、神圣的爱情从何而来?
说来有趣,五四时期反封建的一个主要动力正是反对买卖婚姻。许多进步青年纷纷违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抛弃他们的娃娃亲,寻求婚姻自由的权利。那一时期流行的小说,电影,到处渗透着自由恋爱和自由婚姻的气氛。丁玲的《莎菲女士日记》,鲁迅的《伤逝》,易卜生的《娜拉》,巴金的《家》、《春》、《秋》,以及古典小说《西厢记》,《红楼梦》,民间传说《梁祝》,都在控诉封建婚姻的罪恶。这样,至少在大中城市,青年人决然地从父母手中夺得了婚姻自由权。解放后,人民政府同样提倡自由恋爱,反对包办婚姻,也出了许多小说和电影。今天,自由恋爱精神已经成为中国《婚姻法》的基础。婚姻法总则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寻求婚姻自由的主要武器是爱情。爱情这一词是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到来而进入中国日常词汇,并进而成为婚姻的神圣基础的。感情好,就结婚;感情不好,则可以离婚。据说,以感情结合的婚姻是牢固的。
但是,谁都知道,感情是最容易变化的因素。《莎菲女士日记》中的女主人公明明知道她所爱慕的白马王子无非是个英俊的酒囊饭袋,一个逢场作戏的花花公子,但仍然迫切地等待这位花花公子的深情一吻。可以想见,即使莎菲与凌吉士结婚,也会很快分离,或者莎菲成为性受疟狂,而凄惨一生。《伤逝》中的子君和涓生的婚前感情不可谓不炽烈,特别是女方子君为情所动,毅然与家庭决裂,追随涓生而去。但婚后的日子却平淡无奇,日常琐事成为新的喜怒哀乐的感情来源,终于离婚,子君郁郁而死。
因此,面对传统力量以社会稳定的名义反对自由恋爱的种种理由,争取自由婚姻权的战士们不得不制造一种爱情神话,将爱情描绘成一种特殊的感情,这种感情是由冥冥之中的命运之神赋予的,因而是神圣的,长久的。一旦失去爱情,则一方将不能生存。宝黛之恋即是由通灵宝玉相牵,至黛玉焚诗而达高潮。《少年维特之烦恼》中的维特也是由一种神秘力量与绿蒂一见钟情,直至因情而死。死亡几乎是所有“永恒的爱情”的共同主题,非此不足以体现爱情的珍贵,非此不足以使短暂的爱情成为永恒。最近流行的所谓“韩流”(韩剧爱情片),仍然靠主人公的绝症来打动观众。琼瑶亦深知其中奥妙。她制造出无数神秘兮兮的爱情故事,让其中的男女青年无论有何种反复挫折,经历何种人事沧桑,仍然靠这种神秘的爱情而相牵。当然,琼瑶时代已经不需要靠殉情来争取恋爱自由了,相反,死亡会让人害怕,所以,琼瑶故事只有神秘,而没有多少死亡,让现代的青年男女们可以轻轻松松地体验神圣的爱情。
应该承认,这一策略取得了极大成功。虽然社会上的中老年人心存疑虑,但架不住出自年青人之手的爱情小说、电影(以后是电视)的狂轰滥炸。没办法,话语权在当事人手中。主人公们殉情的殉情,患绝症的患绝症,还有的身嫁(娶)他人而心系情人,或哀痛欲绝,或飘飘欲仙,为现实生活中的青年人树立了追求爱情的典范。当他们仿效心目中的偶像,而自杀,而出走,而郁郁寡欢时,为人父母的不得不举手投降,交出儿女婚姻的决定权。
但是,应该承认,作家们的描绘并非无中生有,在现实生活中的确有梁祝型或维特型的生死恋。五四时期的青年们一方面是还受着较强的“男女授受不亲”的传统道德教育,另一方面是浪漫的神秘爱情观的强烈熏陶,这就促使男女青年在相互隔绝的状态下构想各自的爱情幻象,即所为白马王子或白雪公主。白马王子总是英俊潇洒,才华横溢,多情重义的;白雪公主总是美丽动人,能歌善舞,多愁善感的。这种偶像实际上是传统婚姻的男主女从的关系浪漫化,因而表面上看是现代爱情的幻象,实际上却是对传统婚姻关系的变相复制。这其实是后来自由恋爱与传统婚姻能够结合的内在机制。当两人相互接近时,他们都在用这幻象对体验和打量对方。这就是所谓美好的初恋,是这种神秘爱情观的初次体验。注视,拉手,拥抱,接吻,言谈举止,衣着打扮,每一个细节都被初恋者赋予了神秘色彩,因而初恋过程就充满了幻想、想象和激情,能够令当事人如痴如醉,为一点点小事而展转反辙,彻夜难眠。不难想象,在这种状态下,当事一方或者双方都会产生为对方而生,为对方而死的激情。其实,这恐怕就是所谓刻骨铭心的爱情经历的实质:幻象与新鲜感。更进一步,幻象与新鲜感又都与道德禁忌相联系。不妨设想,如果没有男女交往的种种禁忌存在,幻象能否滋生,新鲜感能否存在,激情能否存在。雌雄两只狗一碰面就相互嗅对方的后部,就玩性游戏,它们恐怕是不会有什么要死要活的激情的。另一种不尽恰当的比喻是第一次行窃的偷儿。反复地踩点,反复地想象,在实施作案时,总是想象着周围一切的人与物都在注视着自己,总是心慌意乱,激动不已。一旦得手,则又仍心跳不已,夜不成寐。也许这可以美其名曰“偷情”,不是偷感情,而是偷东西时的感情,同样是由幻象与新鲜感组成。
但是,就像小孩子玩耍一样,想象和新鲜感总是要过去的。这时候双方的真实面就显露出来,其实都不是人间烟火的仙人,都会口渴、肚饥、出汗、放屁,都会感冒、发烧、出血、疼痛,都怕苦怕累,都有着贫穷或富裕的父母、亲友,都居住在各式各样的窝棚或殿堂。慢慢地,双方不再像初始那样愿意无限奉献,而是开始要求对方的体谅、温暖。这样,人品、价值观、志趣、爱好乃至家庭背景、收入及收入预期等因素开始介入交往,各自朋友和家庭圈的评价也会开始介入交往。一旦到这个时候,爱情就开始不那么神圣了。要将其神圣化,必须在此之前让他们面临强大的社会压力,或者面临绝症的威胁,直至一方为情而死
。
因此,是禁忌创造了神秘的爱情。禁忌越强,爱情的力量越强。一旦禁忌解除,则神秘的爱情亦将死亡。这大概就是为什么“结婚是爱情的坟墓”。
全文请见
http://hang0101.blog.sohu.com/1093581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