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迟迟不交房,我们该怎么办???

我在07年11月份贷款买了一套期房(购买时房子已封顶),并且已经支付将近1年半的银行贷款及利息,当时与开发商签定的预售合同中约定交房日期是08年5月1日,另外如果不能按期交房会按同期的贷款利息赔偿。但现在的问题不在于赔偿而是到底什么时候才能交房?还能不能交房?开发区商破产了会不会影响业主的利益?交房日期是一拖再拖,估计很可能又要拖到2009年底了(也不一定),现在真的无法相信开发商的说法了,心里一点儿底都没有,如果开发商迟迟不交房我们业主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维权呢???希望有这方面的专家能帮着出出主意,谢谢大家了!

原则上,开发商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话,就会构成延期交房。开发商应当依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经购房人催告后,要是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还没有履行,购房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购房人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房价款、利息并赔偿损失。例外,如存在不可抗力,开发商逾期交房不承担违约责任。现实生活中,开发商对逾期交房的解释多种多样,如恶劣天气、设计变更等,从而以非开发商原因为由,拒绝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事实上,非开发商原因并不等同于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只有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开发商才能免除逾期交房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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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7
这个问题你是问对人啦,让百度知道之星来回答你!

关于购房的问题我回答过很多,下面有链接,供您参考。

1、你的情况可以退房,要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提出 。

开发商约定在08年5月1日,现在已经早就超过3个月,根据司法解释第15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购房合同并向开发商索赔,法院一般会支持你的。

如果你再拖着不解决,超过1年的时间就比较麻烦了。

2、退房后,你供楼的利息损失,由开发商负责,这在国家司法解释第25条有明确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

http://www.szfdc.gov.cn/xxgk/zcfg/fgk/fcl/200711/t20071127_15881.htm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二十五条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 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退房的手续要怎么办,我以前回答过,不再重复。关于退房的链接,都被采纳为答案,供你参考.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52453638.html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79548566.html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7606335.html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9936640.html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6725104.html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65180183.html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81878716.html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85690173.html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88080742.html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5-22
1.对于开发商的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和合同的相关规定选择解除合同或者索赔违约金。

2.有效的办法就是联合多数业主进行投诉,引起主管部门的重视,来帮助大家排除楼盘的不合法因素,把手续补办上来,这样才能真正保障业主的权益,而不单单是准时交楼就行了,因为能保证《房屋产权证》要顺利办理下来才是最重要的。

3.弄清产权归属是关键,购房者首先应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弄清自己的产权归属。因为烂尾楼的产权状况对购房人来说尤为重要。其次要先向销售方确定房子是否有产权证和销售许可证;然后了解房子是否被抵押,如有抵押,要弄清抵押期限,怎样解除抵押;后如果是拍卖房,应弄清产权过户手续是否已经办理等。

4.在开发商延迟交房时,不管购房者是不是真的准备解除合同,都应当在开发商延迟交房后立即发函催告,一是在开发商迟迟不能交付房屋时采取的一个应对举措;二是催告后 可解除合同对开发商也是一种压力。

5.房者在选择解除合同后,也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要求赔偿损失。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基本都是对违约造成一方损失的补偿,解除合同后,一方仍然会存在损失,至少会发生购房款利息的损失,该损失应当补偿,因此解除合同和违约赔偿可以同时主张。

6.《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

7.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3个回答  2009-03-09
你很不幸,赶上了经济危机时期,开发商肯定遇见困难了,不然早就交房了,你要防止他突然卷款潜逃,可以集中业主拿着当时签的合同去找他讨说法,实在不行可以去告他。
第4个回答  2009-03-13
可以按合同要求开发商给予延期入住的补偿(按合同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补偿)。
这样的事情最好的办法就是起诉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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