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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能不能跨省享受?
如:我在山东工作,想回老家辽宁生子.如何享受生育保险?需要出示什么手续?如何办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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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答案 2015-08-07
生育保险能跨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如果孕妇在分娩前,到医保中心申请了异地分娩的手续并填写了相关表格,可以由孕妇所在单位协助到市医保中心申请生育报销。
孕妇必须在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携带相关资料去申请报销,不能超过规定期限。但是没有提前申请异地分娩的话,即使买了保险,也不能享受生育险报销待遇。
由单位拿到市医保中心报销生育费用的话,具体能报销的生育费用需要医保中心先进行审核,才能确定。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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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第1个回答 2009-02-10
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时用人单位需携带职工的《社会保障卡》、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出院小结、医药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票据原件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在异地就医的,要带上之前填写的异地就医的申请表(加盖过公章),登记过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2-10
1、要到外地医院生育,需到当地社保服务中心办理异地生育申请手续。批准后异地生育的,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补助和生育津贴)不受影响。
2、在外地分娩的医疗费,先由本人垫付,分娩后规定时间(3个月)内由单位凭《异地分娩申请表》、医院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发票、收费明细单、《报销表》、《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向参保当地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申报核定。
详细可咨询当地社保中心,社保统一咨询电话12333。
第3个回答 2009-02-11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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