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我住在酒店(是包月的)半个月后的一天,晚上7点出门后,次日凌晨2点回房间发现我住的房间被撬电脑被盗,立即叫来酒店老板查看,随后报110,警察来看了一下做了笔录就走了,离案发已经有20多天拉,也没有结果,我是外地的要回家拉,我多次找酒店老板协商,他拒绝赔赏,理由是前台贴有贵重物品交前台保管的提示,事发第2天,我找酒店2名服务员了解情况,他们说事发当时他们正在查房,当走到我隔壁一间时,发现地上有一个门锁,就朝那间门看了一下,发现门上有一个锁洞,(警察也拍照了,确实门锁全部撬掉,门上只留所洞,没有东西被盗)服务员也没有在意,随手仍掉了,就朝我住的那间房走去,听到我房间里面有人讲话,至少是2人,就立即敲门,里面的人就是不开门,就用手拧了一下门锁,发现门锁已撬烂拉,又敲了几下,没人开门就走拉,(事后才知道是小偷).本人认为酒店应当赔尚的理由是1:入住酒店前,酒店老板并没有告之一些安全事项,和贵重物品交前台保管.也没有要求登记有电脑.理由2:是酒店老板帮助拉的网线,也多次告诉晚上上网把电脑音箱开小,以免打扰他人休息,(证明有电脑的事实).理由3:事发后我及时报告110,警察也看过现场,两间房门有撬过痕迹,认定是盗窃,也提交了电脑发票.理由4:两名服务员反映的情况,已正常成年人的行为分辨能力,连续发现两间门锁被撬,应该能判断是有人正在实施盗窃行为,应当及时报告酒店老板采取一些措施,抓住正在实施盗窃的人,然而正是酒店的及不负责,才直接导致小偷得逞,给本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请高人指点一下,我想知道我的这种情况要采取方法来挽回我的经济损失呢?该保留什么样的证据呢?酒店能赔尚我的损失吗?能陪该陪原价多少?还有酒店认为前台有提示贵重物品交保管,但本人住的房间没有提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