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级别(参加全部 4 个科目考试)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 6 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 4 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 2 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免二科级别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只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增报专业级别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只参加增报专业相应专业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