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兼职利大于弊

立论?

要不要纠缠事例?

该怎么破对方题?

我们能想哪些强强的问题?

弊大于利
1 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如今,大学生做兼职,未出学堂先入职场已成为一个普遍现象.对于“身经百炼”的师兄师姐们来说,找兼职可能早就“驾轻就熟”了。但对我们这些刚刚经过黑色七月洗礼的新生来说,兼职却还是一个很新鲜带点儿刺激、很吸引又带点儿让人望而生畏的词儿。诚然,在校大学生做兼职有利于锻炼能力,增加收入,缓解家庭经济压力,获取社会经验和增长阅历,适应社会,为将来就业打好基础。但我方的观点是:在校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具体原因如下:首先,在校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大学是人一生中最为关键的阶段。从入学的第一天起,你就应当对大学四年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规划。前任微软公司全球副总裁,现任GOOGLE公司全球副总裁和中国区总裁的李开复博士在给中国学生的第4封信:大学应这样过 中说:“大学四年每个人都只有一次,大学四年应这样度过……为了在学习中享受到最大的快乐,为了在毕业时找到自己最喜爱的工作,每一个刚进入大学校园的人都应当掌握七项学习:学习自修之道、基础知识、实践贯通、兴趣培养、积极主动、掌控时间、为人处事。”在应当掌握七项学习中,他首先把“学习自修之道和基础知识”放在了首要的地位,然后才是“实践贯通和兴趣培养”可见学习科学理论知识的重要性。知识就是力量。大学生在校期间做兼职作为一种社会实践,必须建立在具备一定的人文科学文化素质的基础科学文化知识的基础之上。否则作为兼职的实践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没有理论基础而急功近利的兼职实践不就成为“无米之炊”了吗?方孝孺有云:人孰为重?身为重。身孰为大?学为大。“学为大”--试问在学校还要比学习更重要的事情吗?方孝孺。罗曼·罗兰告诉我们:“财富是靠不住的。今日的富翁,说不定是明日的乞丐。惟有本身的学问,才干,才是真实的本钱。”在清华国学研究院一处小山坡上,可以看到王国维先生的纪念碑,上有陈寅恪先生起草的碑文,其中有这样一句话:“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在曾任西北大学校长的张岂之教授看来,这是清华国学研究院能够流传至今的最重要的原因,也是它留给后人最宝贵的经验:超越世俗事务,安心治学,执著的追求学术和真理。对比今天社会上流行的是重学位不重学问的学习风气,清华告诉我们就是要学习国学前辈非功利的、执著的学术追求精神。如果人们进行学习和学术研究时,都将个人功利放在首位,将会失去勇气和激情,也不可能有长久的毅力,最终难有真正的成就。”在校大学生做兼职不仅背弃了学为主,学贵专的治学思想,而且有损五千年流传下来的治学精神。古之书院大师们的治学实践在治学态度上刻苦、严谨仍然值得我们今天学习,最近清华学者就掀起了一场“学者反省高校治学精神”的运动。市场经济的今天,追求真理、不断创新仍然是学术研究的最高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一个真正的学者就不应为物质利益的诱惑而放弃求真求是的原则,应该像古代书院大师们一样“空诸依傍,求得十分之见。”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信息时代,各类知识以令人目眩的速度不断地变化更新,国际间的学术交流日益频繁,面对层出不穷的新知识、新学科、新观点、新主张都需要我们坚持不懈的扎实学习。生活在商品社会中的人们面对的是五光十色的生活,静坐书斋、寒窗苦读恐怕不再是人们崇尚的治学之路,但书院大师们的治学实践却告诉我们,真正要做到学有所成、学有所破是必须要下一番功夫的,扎扎实实地读书,勤勤恳恳地积累文献资料,广征博引,多方查证,求得真见。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应该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事业中去。《左传》曰:学贵于专,好学而不贰。“是故非专则不能以精,非精则不能以明,非明则不能以诚,故曰‘唯精唯一’。学生的天职是学习。
弊大于利
2 在校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 首先,学习是主要矛盾,其他是次要矛盾。如果主次颠倒,后果将不堪设想。教育家B. F. Skinner有一句名言叫:“我们要培养的就是剩下来的东西”。所谓“剩下来的东西”,其实就是自学的能力,也就是举一反三或无师自通的能力。在大学我们就是要学习“剩下来的东西”。大学生应该充分利用图书馆和互联网,培养独立学习和研究的本领,为适应今后的工作或进一步的深造做准备。《礼记·学记》上讲:“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也就是说,大学生应当充分利用学校里的人才资源,从各种渠道吸收知识和方法。大学,理应是我们治学和修心养性的天堂。古代学者陈亮治学可谓“十年璧水,一几明窗”由此可见其勤奋好学,至老不衰的治学精神,实在是值得后人学习。中国唯一的女皇武则天,其才能也来自于善学,得力于“无一时无一处不学习”,作昭仪、侍女也留心学习李世民选贤任能、虚心纳谏、励精图治的种种作法。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本领,更得益于善于学习。他不仅善读有字之书,而且善读无字之书,善于总结经验,善于“从战争学习战争”,从而使他由一个没进过一天军校的师范中专生而能统帅三军,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学习,使人成为万物之灵;学习,使人成尧成舜;学习,是真正的广才之道、成才之道!人的价值取决于才能,才能取决于学习。非才无以为贵,非学无以广才,这是千古不易的普遍真理。学,是学生的天职。中国唯一的女皇武则天,其才能也来自于善学,得力于“无一时无一处不学习”,作昭仪、侍女也留心学习李世民选贤任能、虚心纳谏、励精图治的种种作法。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本领,更得益于善于学习。他不仅善读有字之书,而且善读无字之书,善于总结经验,善于“从战争学习战争”,从而使他由一个没进过一天军校的师范中专生而能统帅三军,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学习,使人成为万物之灵;学习,使人成尧成舜;学习,是真正的广才之道、成才之道!人的价值取决于才能,才能取决于学习。非才无以为贵,非学无以广才,这是千古不易的普遍真理。大学是学生治学的天堂。在校大学生应该把有限的时间投入无限的知识海洋和学习。在校大学生做兼职无疑是一中急功近利,拔苗助长的功利主义行为。在校大学生做兼职浪费大好学习时光,只会让人得不偿失。 其次,在校大学生心理素质不够成熟,缺乏经验和对社会了解有限,面对众多的压力,包括自己的家庭,社会等方面。而且,大学生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和在涉足社会对危险会估计不足,容易造成县花一现的局面。。。容忽视的是,近年来大学生兼职市场的“红灯”也不断亮起。大学生在找兼职和做兼职过程中可能会遇上一些陷阱,一些企业或中介机构利用学生急于寻找兼职的心理,收取几百元不等的“中介费”或“押金”,却不做实事,常有大学生们上当受骗甚至受害的案件。西南交通大学的单亮兼职事业敲响了大学生兼职警钟,启迪我们除了兼职还有生命更重要。中国大学生网2005年7月14日报道《大学生只身赴武汉“追”骗子 千名大学生求职被骗10余万》《新青春参考》报道过的“18岁女生兼职泪沾襟”的事件,还有去年湖南株州某职业技术学院的一位女生去当家教,被人乱刀砍死的事件等等都提醒我们,特别是女生,必须擦亮眼睛找兼职,注意人身安全。2005年8月22日,在短短半年的时间内,诱骗全国各地2000多名大学生到重庆从事非法传销的轰动全国的“欧丽曼”传销案在重庆市开庭审理《大学生找兼职遭遇“黑中介” 被白骗走钱财》象这样的新闻屡见报端。 再次,高校、社会和家庭对大学生做兼职的态度又是怎么样呢?2005年,据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对该校的调查显示:高校老师高票反对大学生做兼职。70.5%的老师(37.5%来自文科,37.5%来自工科,25%来自理科)对于大学生在外兼职持反对态度;仅仅只有28.8%的家。弊大于利
3 在校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 一些大学生做兼职盲目地以赚钱为目的,占用了大量的课余时间,很多同学因此影响学习成绩,荒废了专业知识。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一位老师认为,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应该以学为主——一个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至于部分家庭困难的学生,可以争取勤工助学的岗位。高校老师的高票反对具有一定参考价值和意义。高校老师高票反对和少数家长的支持率也告诉我们,大学生在学校应该以学为主,努力科学价值观,明确目标,一心拼搏。从法律方面来看。打工兼职,是很多大学生特别是贫困生补贴微薄的生活费用的主要方式。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社会上打工兼职的在校大学生一旦合法权益被侵害,劳动监察部门一般情况下不接受其维权投诉,大学生要维权,只能上法庭打官司。但打官司所需的昂贵诉讼费用、大量时间和精力投入,往往令贫寒学子望而却步,绝大多数的学生选择了放弃,“打落牙齿和血吞”。1,根据现行法规,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受《劳动法》约束.目前在校大学生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调整对象(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于1994年7月5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目前看来已不太适应现实需要),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劳动法》保护的范畴迫在眉睫。在依法行政的今天,劳动部门在大学生打工维权方面仍然是“有心无力”。日前就发生了四川某高校中文系女研究生冯某打工受骗,劳动监察部门爱莫能助的尴尬事件。2,打工维权成本:大学生不能承受之重。目前在校大学生打工维权难是一个普遍性问题,症结在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未将在校大学生包括在调整范围内,在校期间在社会做兼职的大学生只能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权。法律专家认为,大学生群体在贫困生比例高达15%至20%的情况下,维权成本居然高出普通人一大截,实在不可思议。做兼职的通过学校介绍,这种情况学生的权益基本上有保障。但大多数的还是通过社会上的中介机构找兼职工作,稍有不慎就可能受骗上当,或者合法权益被侵害,其中只有个别同学报案,绝大多数都放弃了。因为一方面金额不是很大,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学生不可能走法律诉讼的路,那样的话,成本就太高了,学生承受不起。前相关法律的滞后之处在于:在校大学生只能通过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打工权益,其金钱成本和时间成本之高远远超出他们的承受能力。3,目前税务部门对大学生兼职收入暂按通行的办法征收税款无明确商业规定只有模糊要求,对于是否应该对大学生兼职收税和应该征收多少已引发争议.这些问题暧昧地表明:国家并不太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在社会做兼职,而应该是以学习为主。在兼职问题和兼职事件频发的情况下,在还没有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进行修改,大学生兼职市场存在法规空白的情况下,在政府各部门对大学生兼职还存在管理漏洞,职责不明和大学生兼职的劳动权益还得不到确实的制度保障,兼职问题遭遇尴尬,还找不到谁来为大学生打工维权撑腰的情况下,我们一致认为:大学生在校期间做兼职将弊大于利。综上所述我方观点认为:在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 。
4 在校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 我方的观点是:在校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 首先,在校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学习是主要矛盾,第一要务。大学是人一生中最为关键的阶段。从入学的第一天起,就应当对大学四年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规划。方孝孺有云:人孰为重?身为重。身孰为大?学为大。大学之所谓大学,也是以“身为重”,“学为大”--试问:在大学里还要什么比学习更重要呢?前微软公司全球副总裁李开复博士在给中国学生的第4封信《大学应这样过 》中说道:“。。。每一个刚进入大学校园的人都应当掌握七项学习:学习自修之道、基础知识、实践贯通、兴趣培养、积极主动、掌控时间、为人处事。”在应当掌握的七项学习中,他首先把“学习自修之道和基础知识”放在了首要的地位,然后才提出“实践贯通和兴趣培养”由此可见,学习科学理论知识的重要性。知识就是力量。大学生在校期间做兼职作为一种社会实践,必须建立在具备一定的人文科学素质和基础科学文化知识的基础之上。否则作为兼职的实践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试问:没有理论基础而急功近利的兼职实践不就成为“无米之炊”了吗?《左传》曰:学贵于专,好学而不贰。在校大学生做兼职不仅背弃了学为主,学贵专的治学思想,而且实在有违古之书院大师们的治学精神。对比今天社会上流行的是重学位不重学问的浮躁学风,我们就是要身体力行:超越世俗事务,安心治学,执著的追求科学真谛和真理的治学精神。市场经济,信息时代的今天,求获新知,追求真理、不断创新仍然是求学的最高目标。要学有所成、学有所破,就不应为物质利益的诱惑而放弃求真求是,坚持不懈的原则,应该像古代书院大师们一样“空诸依傍,求得十分之见。”“岁月逝矣,时不我与”。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大学生应该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事业中去。大学是学生治学的殿堂。在校大学生做兼职无疑是一中急功近利,拔苗助长,缺乏理智的功利主义行为。在校大学生长期在外做兼职,以工代学,盲目迷茫,颠倒主次,浪费大好学习时光,只会让人得不偿失,后悔莫及。 其次,在校大学生心理素质不够成熟,面对众多的压力,缺乏经验和对社会了解有限,而且,大学生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和在涉足社会对危险会估计不足,容易造成昙花一现的局面。。。不容忽视的是,近年来大学生兼职市场的“红灯”也不断亮起。大学生在找兼职和做兼职过程中可能会遇上一些陷阱,一些企业或中介机构利用学生急于寻找兼职的心理,收取几百元不等的“中介费”或“押金”,却不做实事,常有大学生们上当受骗甚至受害的案件。西南交大的单亮兼职事业敲响了大学生兼职警钟。《大学生只身赴武汉“追”骗子 千名大学生求职被骗10余万》《18岁女生兼职泪沾襟》《大学生找兼职遭遇“黑中介” 被白骗走钱财》《重庆 “欧丽曼”--- 2000名大学生传销案》。。。象这样的新闻报道屡见报端。兼职事件警醒大学生:兼职深具安全风险隐患,风险系数大,不值得赌上安全和生命去“投资”。
再次,从法律方面来看。大学生打工维权难,成本高。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社会上打工兼职的在校大学生一旦合法权益被侵害,劳动监察部门一般情况下不接受其维权投诉,大学生要维权,只能上法庭打官司。但打官司所需的昂贵诉讼费用、大量时间和精力投入,往往令贫寒学子望而却步,绝大多数的学生选择了放弃,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综上所述我方观点认为:在校大学生做兼职弊大于利。
1,学生在校期间只有短短3,4年,应竟可能学习充实自己.而不应该等到了社会再寻找机会学习.就是说,在什么时间段做什么事情.2,大学生打工往往会被社会雇佣者压榨,因为不是正式工作,而是临时打工,地位自然低下.想来辛苦成了大学生却要为别人打工,确实很辛酸...3,你父母供你读书的,不是供你在外面打工的.既然他们有钱让你上大学,应该就不会缺你打工挣的这一点钱.你要是说减轻爸妈负担,若家里真的有困难,我想那是喂养不了现在的一个大学生的.那就干脆不上学了,不仅省了学费,还能正正式式的去上班.这不是更为父母减轻负担吗???你要想清楚,你爸妈给你钱是让你学习来的,不是让你去打工的.4,现在的大学生打工基本十分低下,不是发传单就是当家教.还有甚者做起了服务员,这难道就是国家培养的21世纪大学生吗?
刚才对方辩友慷慨陈辞,激情飞扬,喋喋不休的鼓吹了大学生打工的利处,其实实际情况并不是如他所说,大学生打工只是解决大学生上学难的一个方法而已,并不值得普遍推广。对方辩友所说的只不过是空中楼阁而已,不足为信!我方已从三点指出了大学生打工弊确实大于利。首先,从人文交际上说,校园作为大学生重要的人文交际场所,大学生不应该远离校园而去打工,缺乏重要的人文交际万万是不可的。再次,从思想上说,大学生正处于道德和人生观形成的重要阶段,更要好好的控制好自己,否则一失足成千故恨,追悔莫及。另外,大学生过早的踏入社会,会受倒社会市井影响。变的庸俗不堪,斤斤计较。第三,从社会管理制度上说,社会上并没有完善的保障大学生打工的制度。因此一些黑中介乘虚而入,导致大学生打工上当受骗屡见不鲜。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大学生打工弊大于利。大学是学习的圣殿,大学生是国家培养的栋梁,而大学生打工往往从事的是体力劳动,是一种对人才的浪费。。而往往又是报酬很低。如果你想用成绩单上高挂的红灯笼来换取几张有限的钞票,甚至连几张有限的钞票都换不来,这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方法是万万不可的!事实胜于雄辩,我方坚持认为:大学生打工弊大于利!
作为大学生,我们的任务就是学习!学习!再学习!
我们在学校读书的三四年的大学时光中,除去吃饭、睡觉、每天的日常生活(包括:洗脸、刷牙、洗头、理发、洗衣、叠被打扫房间、参加班级、团学以及社团等各方面的活动所花费的时间)再加上我们偶尔去图书馆读书、逛街买衣服等等这些时间都去掉的话,我们在学校里学习的时间还有多少?如果我们把这些时间都按照最少的合乎普通大众的日常生活和学习的时间来计算的话,我们在学校里真正用在学习上的时间也才不超过两年的时间呀,我们还要在这时间就是生命而不足两年的时光中再抽出时间去打工吗?
如果我们把打工的时间用在拓展我们的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水平,丰富自己的知识理论,我认为绝对比打工更有利于我们的学习和日后的发展。
打工:一个描述社会生产关系的俚语,主要是指从业人员在某个固定或不固定的利益主体下,获取一定生活资源的劳动手段。
兼职:就是短期工,临时工,区别于全职,是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

关注生活你会发现做兼职者大有人在,难道真如某些人所说是拜金主义的思想侵染了大学纯净的空气吗?我方认为并非如此,大学生打工是对个人能力的一种培养,是独立意识的体现。
首先,何谓打工?打工是指通过对特定组织或个人付出体力和脑力劳动而获得物质和精神回报的社会实践活动。而衡量大学生打工利大弊大的标准在于打工对大学生的自身发展所起到的作用是促进还是阻碍。我方认为在校大学生打工利大于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从物质角度看,今年来教育部对高校收费作出了进一步调整,打工无疑成为家境窘迫的同学减轻家庭负担缓解经济压力的有效途径。对于家庭宽裕的同学,打工所得可以让自己逐步走向独立,并用自己挣来的钱孝敬父母,这种亲情反哺现象值得全社会大力提倡。第二,从精神角度来看,现代大学生大多在密罐中长大,经不得风雨,吃不得苦头,受不了打击。打工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社会、融入社会,在社会中学会与人交流,学会坚强面对困难,学会如何保护自己第三,从动手能力看,我国的应试教育的弊端就在于不能培养实践型和创造型的人才。大部分的学生动手能力弱,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严重脱节,社会经验少,思想肤浅,眼高手低现象极为普遍。打工无疑是大学生积累社会经验提高动手能力的上佳途径。一个在大学四年期间从未打过工、毫无社会经验、没有明确的人生定位、没有足够的心理承受力、动手能力很差的毕业生,与一个在大学期间通过打工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经验、有明确的人生定位、具有面对困难解我们今天的观点是在校大学生打工利大于弊,也就是对于在校大学生打工这一事实来说,利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这体现在整体上在校大学生打工对个人和社会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从个人方面来说,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一方面有了尽可能地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的需求,另一方面我们要在大学期间培养自身的交际、协调、应变等社会所需要的能力,而学校提供的有限的实习、实践机会和现行的教育制度无法满足我们上述的需求,而打工却恰恰可以。打工能给我们带来经济利益。这一点是毋庸质疑的,而更重要的是打工能使我们更早更广泛的接触社会,让我们风早地走进社会的风雨,从而更早的学会用自己的双手为自己撑起一把雨伞,所以说,对于我们自身发展,打工不是唯一的选择,却是上佳的选择。而面对打工促进了在校大学生自身发展这一客观事实,对方辩友为何还要坚持在校大学生打工弊大于利呢?从对社会的作用上看,大学生在校期间打工,培养了适应社会的能力,再投身工作,无疑提高了社会人才利用率,服务社会,贡献社会,无疑是我们当代大学生的终极价值。如果你是雄鹰,你就应尽早练就有力的翅膀;如果你是英才,你就应尽早投入时代的洪流。而打工正是我们在校大学生了解社会适应时代的上佳方式,由此,在校大学生打工利大于弊!一个在大学四年期间从未打过工、毫无社会经验、没有明确的人生定位、没有足够的心理承受力、动手能力很差的毕业生,与一个在大学期间通过打工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经验、有明确的人生定位、具有面对困难解决困难的心理素质、实践能力很强的毕业生相比,哪一个能更快的适应社会?哪一个更受企业青睐?哪一个更符合我们追求的人才要求? 至于由于盲目打工带来的不良现象并非打工这一客观事物本身的缺陷,制度的不完善也不能掩盖打工给我们带来的巨大利益,正如车祸的存在不能否认车给我们带来的极大便利 综上所述,大学生打工的利远远大于所谓的弊,明智的你请睁开慧眼吧,你会发现打工原来可以更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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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3-06
你到底要的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啊!
利大于弊
从能独立,能增加社会实践的机会上给对方打击。再一个就是大学生的时间很多。学习根本用不完。
弊大于利
你只能说大学生主要的应该是学习。

网上应该有很多吧,你自己找些资料看看咯。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8-13
收入增加,减轻家庭经济压力,获得工作经验和社会经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03-06
做兼职也很不错!
第4个回答  2009-03-07
积累经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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