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传媒公司签约主播不想做了要违约金吗

如题所述

跟传媒公司签约主播不想做了要违约金吗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在经纪合同纠纷中,主播基于自身原因擅自解除经纪合同的,需要支付违约金;但在劳动纠纷中,劳动者想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额外支付违约金。所以,如何认定劳动关系,事关主播是否可以在解约不支付违约金。

劳动关系的认定要点:

(1)看协议签订的目的及背景。主播与公司是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即一方提供劳动,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还是双方是基于合作共赢、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基础;

(2)公司与主播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公司是否规定了直播内容、形式、场所以及直播时段;主播是否需要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例如按时考勤打卡、每周例会、团建、请假等规章制度;

(3)看主播收入的组成与来源。一是主播的工资结构是固定工资,还是保底收益加提成;二是公司在本质上能否掌控和决定主播的收入金额;

(4)看账号的归属。主播所用账号是个人账号还是公司提供的账号;

(5)看公司业务组成。即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否包括主播的直播内容。
二、违约金是不是越高越好?诉讼时违约金诉请会被法院支持多少?

有些MCN机构在跟主播签订的协议中,会约定如果主播违约,则需承担一个确定的高额违约金。但在实践中,这样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存在不被法院支持的风险。这种笼统的违约金约定缺乏合理的计算基础,MCN机构往往很难举证证明此类违约金约定的依据,最终难以获得法院全额支持。

因此,关于违约金的约定,并不是越高越好,其约定逻辑应有可量化的数据和计算方式作为支撑。可以通过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判决中对于违约金考量因素与判决逻辑来分析应如何约定违约金。

法院首先会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基础,根据案件证据,以公司为主播付出的各类投入成本判断公司的实际损失;再在公司实际损失的基础上,考虑主播的知名度、发展前景以及合同的履行期限以衡量预期利益损失;最终再结合公司和主播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的过错程度来对违约金的数额进行一定的调整。

如果想要获得法院更多的支持,建议MCN机构在和主播的违约金条款中,明确违约事由,并根据不同的违约情节设置不同的违约条款,避免笼统约定;违约金的设置应当具有合理基础,在设置固定违约金时应综合考量对于主播的投入和主播的发展前景来确定金额,也可根据主播的收入或者粉丝增长量作为违约金的计算基础,在多种方式并存时以金额较高者为准。同时,MCN机构在协议期内对于主播的运营、培训提升等投入成本应书面留痕迹,并保留主播的收益记录,可作为违约金的计算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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