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退伍老兵死后民政部门有什么补助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12-08

有。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十五条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第十六条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

(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第十七条定期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定期抚恤金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依靠定期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可以增发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十九条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领取定期抚恤金的证件。

第二十八条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第四十条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承租、购买住房依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先、优惠待遇。居住农村的抚恤优待对象住房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帮助解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扩展资料:

退伍老兵3个遗留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有关两参老兵的问题。国家对这些退伍士兵的补偿主要有三项:

第一项是保证这些士兵务必拿到退休金和特别贡献优待津贴。这是独属于军人薪金,同时这也是一份保障,能够激励起人们参军的热情;

第二项是为这些老兵颁布荣誉勋章等,同时也下发放一部分荣誉金;

第三项是有关医疗保险的问题,国家要保证老兵在生病时能够及时就医,让他们能够享受国家给与他们的优待权益。

第二个问题是农村义务兵的问题。八十年代以前的农村义务老兵们都没有退休金,有些老兵们已经年近古稀了,然而他们没有足够的生活费,仅有一点津贴来糊口,生活质量成为严重问题。

国家注意到了退伍老兵,正在努力解决相关问题,绝不寒了这些曾经为祖国付出的人的心。希望中国政府能完美解决退伍老兵津贴的问题,让他们晚年幸福。

第三个问题是伤残军人历史遗留问题。首先是有关医疗费的问题,目前我国退伍老兵的医疗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一定差距,比如在6级以上的全部医疗费用免除方案也只是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并没有完全普及。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相关政府要确保伤残退伍军人的最低生活保障,目前我国已经成立了退伍军人事务部,专门用于处理退伍军人的所有事情。

由此可见,我国对退伍老兵的问题越来越重视,并且还采取了积极措施进行解决,主要是为了回报军人在部队默默为国家和人民付出的一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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