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国国情不同,检察院可分为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半行政半司法机关、苏维埃法律监督机关四大流派。美国是典型的行政属性。他们都是选举制度下的终身制官员。他们主要负责起诉,确保案件依法办案,政策的贯彻落实。
诉讼是典型的起诉,要求定罪或要求社会效果。司法的性质与半行政半司法的性质非常相似。检察官都是司法人员,必须客观公正地办案,具有侦查权,而警察则是辅助侦查。在法庭上,与法官一起查明真相,要求发现真相,而不是简单地追求信念和执法,不追求法律效果以外的任何东西。它被称为常任法官和法律的守护者。
德国、日本、台湾都是这样。至于苏联,由于参加国众多,成立之初法律不统一,监督各参加国统一适用法律的责任就交给了苏联。最早的法律监督就是这样来的。后来,这项任务扩大到监督官员和公民遵守法律,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一般检察官只有大约一半的时间花在办案上。其余时间写各种资料、宣传、调研,参加辩论比赛、商务比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以及上级的各种评价和检查,以及青年文明、妇女文明岗位等考核活动、党建党务工作。
而且,对于个人来说,真正让你脱颖而出的,其实是办案以外的工作。因为基层检察院的公诉案件大多没有那么难。我曾担任助理检察官14年。公诉案件近百件(随机划分)。但实际上,危险驾驶案件占了三分之一,盗窃和故意伤害占了三分之一。这类案件属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大部分有监测支持)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