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11-18
您好: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看守所关押的大多是还未被判决的犯罪嫌疑人,监狱关押的是已经被判决刑事处罚的罪犯。
看守所是关嫌疑人的,监狱是关犯人的。看守所是用来关押涉嫌刑事犯罪的嫌疑人的,是涉嫌、有嫌疑的人,由于公安机关还没有查清楚,又害怕人跑掉,因此要先关进看守所,防止嫌疑人逃跑、隐匿、自杀等等情况。如果嫌疑人已经被查清楚了确实有罪,被法院审理判刑了,就不是嫌疑人了而是犯人,就会被关押到监狱了,被判的刑期比较短或者是拘役一类的刑罚就在看守所执行了。监狱的惩罚功能是指国家使受刑人的身心置于刑罚的条件下,限制其精神和物质生活而产生的心理痛苦效应的总和。监狱的改造功能是指监狱依据刑罚目的转变罪犯的犯罪思想,培养其成为遵纪守法的教育效应的总和。监狱的防卫功能是指监狱通过对罪犯执行刑罚防止其再犯罪,同时警戒、威慑、教育社会上其他可能犯罪的人,使他们不至于走上犯罪道路的效应的总和。特殊预防是指监狱通过对罪犯执行刑罚,剥夺其人身自由,使他们与社会隔离,失去再犯罪的条件,以防止服刑期间重新违法犯罪。一般预防是指监狱通过对罪犯的惩处以震慑尚未犯罪的人,防止其走上犯罪的道路。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监狱法》第二条,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