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保全费,终审胜诉后多久 能把钱执行回来?

在上诉之前我分别在法院和保险公司交了保全费用,二审结束,法院判我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之后给法院打电话说两三个月才立案,正常流程有这么慢吗?我的保全还有两个月就到期了

你好,法院已经判你终审胜诉说明你的债权已经得到确立,在保全快过期,法院立案又没那么快的情况下你可以先向法院的执行机构(执行局)提交《续行保全申请书》,申请延长保全期限,且无需找保险公司提交保函,但是提交申请书,需要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续行保全的申请的期限为保全期限届满7日前(提前至少7日)。你现在就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请续行保全。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的;
(三)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的;
(四)因见义勇为遭受侵害请求损害赔偿的;
(五)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发生保全错误可能性较小的;
(六)申请保全人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由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偿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第十八条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明确的保全期限届满日以及前款有关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三条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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