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中国法律法规体系下,ODI主要涉及三个部门的备案或核准,即发改、商务及外汇主管部门。
•在目前的境外投资实践中,商务主管部门与发改委的境外投资审查原则上相互独立,不存在互为前提的情况,可以同时启动、分别报送。在获得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以及发改主管部门《备案通知书》后,境内企业方可进行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登记。
•此外,对于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的汇出需注意,一般不得超过境内机构已向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申请的境外直接投资总额的15%;确需超过境外直接投资总额15%的,需向外管局提出申请。
综上所述,本流程为跨境投资的综合服务,包括企业合规(税务)、ODI备案、香港公司注册及银行开户、资金出境香港、及境外项目实体落地运营,包括国外法商税务代理等全线流程综合服务。
ODI境外投资机构备案办理流程
温馨提示:办理ODI备案周期是2-3个月!
1、咨询与签订合同
2、整理审批材料及撰写报告
3、提交商务部、发改委核准或备案
4、获取ODI备案
新设类ODI备案
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 权及权益的行为。
并购类ODI备案
通过并购等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权益的行为。
增资类ODI备案
通过向境处非金融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扩大投资规模等方式,实现对境外企业的投资行为。
变更类ODI备案
在境外投资过程中,对已经完成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进行调整或进行修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