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在笔者看来,这是一场明晃晃地、由于法律常识不过关引起的、本身完全可以避免的悲剧。
这起事件其实就和前些年被曝出的大学生野外掏鸟窝被判刑一样,其背后存在的现实状况值得每个人的反思和深入剖析。
自古以来“民以食为天”的思想早已深入人心,这一点在农民身上体现得更加淋漓尽致。
而在湖南岳阳的一个村庄里,农户万某为了保证自己种植的农作物正常生长、免受以鸟类为主的野生动物的侵扰,于是在网上购置了相关的防护网,并将整张网摊铺在作物上方。
可谁都没想到,正是这样一个看似简单的举动,却让万某原本普通平淡的人生就此改变。
在防护摊铺开来以后,前后累计有22只野生鸟类因被防护网细密的丝线缠绕而死。
可谁都没想到的是,当地报纸和媒体平台也陆续报道了此事,最终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和警觉。
随后,农民万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可这件事远未结束,一场由此引发的舆论争议才刚刚拉开帷幕……
争议:防护丝网的选择是否有必要,才是事情的关键随着事件热度的发酵,网上的舆论也自然分成了支持和反对两派。
但笔者认为,我们不能够忽视这件事情中的两个关键因素,第一是防护丝网,第二是野生鸟类。
首先,导致鸟类死亡的主谋就是这张看似不起眼的防护网。
在支持警方逮捕的人看来,如果这位农民一开始使用的是塑料薄膜而不是防护网,当鸟类撞上薄膜以后,不会对其本身造成任何伤害,同样也能够保证作物不受侵害。
因此,这部分舆论这位农民一开始的行为就是错误的,没有考虑到防护网可能会对鸟类造成的损害。
更有一些言论认为,万某在布置防护网的时候,可能已经考虑到了会对动物造成伤害的结果。但她仍然执意将防护网进行布置,因此在造成违法事实之后,不应该从轻处理。
当然也有反对者认为,如果覆盖了薄膜,会使光照和温度受到很大影响,最终可能会造成农作物减产,因此万某才没有选用保护性更强的薄膜,这么做也情有可原。
但是在孰是孰非的一番争论后,万某心中到底是怎么想的,恐怕只有她自己才能知道了。
后果:野生鸟类为“三有”动物,被捕死亡确实违法事件的争议点还有一个,就是死亡的野生鸟类为保护动物。
这事儿和开头笔者提到的前些年大学生掏鸟蛋被判刑一样,当事人都无法确定这种野生动物到底是否为保护动物,因此在擅自行动时往往会冒有很大的法律风险。
所以,这也成为了部分舆论为农民万某撑腰的理论依据。
我们不妨想想一下,一位农民眼睁睁看着农作物受损,却对骚扰的鸟类不能捕杀,人也不能24小时不休息一直站在田边驱赶,自己家又没有足够的资金来购置生态大棚,又需要依靠农作物来维持基本的家庭收入——
这个问题,谁有办法解决?该怎么解决?
法律从实际意义上来讲确实是需要严格执行的,确实捕杀了保护鸟类,依照法律刑拘了当事人确实合理,不过在很多人看来,在法律严格执行的背后,“人”的生存恐怕更需要、更值得被探讨。
如果数月后,这起事件最终以万某被判刑而告终,那确实体现了司法的公正。但同时,也在告诉世人,关于常识的科普有多么重要。
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常识更新和科普越来越凸显其重要性,在这起事件中亦是如此。
笔者认为,拉防护网和掏鸟蛋可能在老一辈的时代里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是在法制越来越健全的新时代,不乱拉防护网、不乱掏鸟蛋等规范需要成为一个新的共识。
这两条不是法律底线,而是说当人们这么做了以后,可能会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
譬如掏鸟蛋刚好掏了保护动物的窝,拉防护网碰巧捕杀了保护鸟类,这些放在当下都是会有一定风险的事儿。
在最后的最后,我们也只能期盼此类事件在日后发生的越来越少,毕竟每出现一次,无论当事人是有意还是无意,终究会造成一个家庭的支离破碎,实在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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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有非常多的鸟类,它们会去吃人类种的谷子,还有水果。所以说这些鸟类有的时候人们也是非常的不喜欢的,因为毕竟这些鸟类也是对他们有所破坏,然后有些人他种的玉米在田里面也是会被鸟刨出来去吃掉的,所以说很多人他都会用药先扛玉米给泡一下,所以说在中下去这样也可以防止被鸟吃掉。还有很多鸟,它们也是非常的吃树上面的果实,所以说农民也是想尽办法去给果实用网子给罩起来,这样也是避免可以让鸟吃掉,而且也会用塑料袋去下鸟。这也都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因为在农村里面这种事也是非常的多 。
一、对于这些农民来说,他们种的谷子也是非常的不容易的 。
二、如果不想办法阻止这些鸟类的话,也是会被鸟类破坏好多的 。
三、对于这些鸟类农民,他们也是会用假的稻草人来吓唬他们,但是他们现在已经不害怕了。
一、生活中对于这些鸟类人民也是非常的不喜欢的。
二、所以对于很多农民来说,他们也是想出了非常多的办法去阻止这些鸟类吃食物。
三、这对于农民来说,他们中的食物也是非常的不容易的而且有的农民他们种的豆子都是会被鸟类给吃光。
所以说他们也是没有办法。所以对于这些人来说,他们种一点粮食也是。不容易,所以她们也是会去用这些方法去阻止鸟类。
所以说对于阻止鸟类也可能是违法的,因为毕竟他用这种网子去抓鸟的话也是犯法的,因为有的鸟他是非常珍稀的物种,所以说也是不能去捉的,所以他们还是要用稻草人这样适当的去吓唬鸟类也是比较好一些,这样也不会伤害到鸟类。
如果司法机关不能体恤村民的现实困境,一味要求他们遵纪守法,对违法者高压管束,这无异于是将野生动物的利益凌驾于村民的生存利益之上。
事件经过湖南岳阳一名农妇,为防止油菜被小鸟糟蹋,便在田间挂丝网阻拦,结果有的小鸟被丝网粘住,导致一部分小鸟死亡。目前农妇已被刑拘。
据万某莲和她的家人讲述,他们事先并不知道挂丝网捕鸟是违法行为。万某莲丈夫袁先生告诉记者,他担任组长6年,每年都有治安、卫生防疫、禁放烟花的车辆进村宣传,但从未被告知不能挂丝网防鸟。
若此言属实,当地公安更没有从严处罚的道理。若前期宣传普法措施不到位,一上来就亮出刑罚大棒,即便某种程度上能达到以儆效尤的震慑效果,也不会有好的社会效果,只会让人感受到司法的严苛和不近人情。
当然,万某莲一案目前还在侦查阶段,她是否会受到刑罚,尚未尘埃落定。
这样的事已经不是第一起了因为挂丝网捕鸟而落入“法网”,这样的新闻不是第一起了。法律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万某莲使用的黑色丝网,会对鸟类造成直接的生命威胁,捕获的鸟类超过了二十只,符合非法狩猎罪“情节严重”的认定。单从结果来看,万某莲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岳阳县公安的处理有法有据。
但问题在于,万某莲对鸟类的捕杀,并不是主动的狩猎,而是被动的防护。捕鸟不像为了捕食和贩卖,而是为了保护自己辛苦种植的油菜不被鸟类啄食。
当然,她采用的方法并不恰当,从图片上看,所使用的黑色丝网密度极细,对鸟类的伤害性极大,一旦鸟儿撞上去,陷在丝网里面,基本上脱不了身,有去无回。但无论如何,为了保护野生动物,以严厉的刑罚制裁个人保护财产的行为,绝非理想的选择。
如何保护身边的鸟类首先要保护好自然环境,保护好鸟类栖息地。人类活动影响着鸟类生存空间,因此,搞开发不能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注意保护好一山一水、一草一木。要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护好自然环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搞建设必须防止破坏生态、浪费资源的现象发生。改变资源型发展模式,探索以生态优生的发展模式。同时划定生态红线,强化红线意识,真正做到经济发展不以破坏生态为代价。
我们保护鸟类,不仅仅因为鸟类给人们生活带来无穷乐趣、给自然界带来无限生机,而是因为多数鸟类是益鸟,在生态平衡中起重要的作用。鸟类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保护鸟类,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