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来一个单位二十来天,不想做了,以什么理由辞职好呢?领导不会说什么吧,刚来这么几天就不干了?

如题所述

不想做了就可以直说这样的事儿,没有啥不好意思的。也不用去编造任何理由,做一份工作,首先要喜欢这样的工作,或者是工作环境,另外,对工资状况,待遇状况应该达到您的满意。不满意拍屁股走人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没有必要编造什么理由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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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06
如果想委婉一点的提不想做了的方法,可以用身体不适啊,或者家里的特殊情况不允许继续干下去为由跟领导说清楚,。否则的话,我觉得既然不想干了,直接了当说清楚原因,一走了之,干净利索,没必要吞吞吐吐,遮遮掩掩的。
第2个回答  2021-06-06
刚来二十天,不想做了就说明工作不适合你,企业文化不适应你,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辞职,劳动法规定,刚入职的员工觉得公司工作不适合,可以随时离职,无须提前通知公司。
第3个回答  2021-06-07
你刚来一个公司二十多天,你不想做了,想辞职啦,你二十多天还不到试用期,你要走其实随时可以走,只要跟领导说就是可以的,你可以说不适合你的工作,或者是说不习惯,你咋样说都可以,你不做也没关系呀,厂里多你一个不多,你一个不少 。
第4个回答  2021-06-06
既然都不想干了,辞职理由可以随便找,比如说家里有事情,或者不适应新单位,学习进修,其他等等,或者如实说也可以,都离职了还在乎领导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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