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算自动离职合法吗

如题所述

其实在沿海城市中的一些工厂也是会有一些新入职的员工每天抱怨工作太累,其实在工厂工作的话基本都是这样,反反复复习惯了就好了,所以新员工自离的情况也是非常常见的。那么,旷工算自动离职合法吗?下面就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旷工算自动离职合法吗
      这在法律上并无规定。员工旷工三天,虽不能算自动离职,不过单位是可以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辞退员工的,并且单位可以扣除员工部分奖励性待遇作为处罚,但是不得克扣员工工资。
      连续旷工几天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这个要有公司自身的规章制度才可以被仲裁接受和认定。并且,公司需要举证证明这个规章制度已经送达给了员工本人。另外,旷工的事实,还要单位证明确实已经通知到了劳动者,发短信,发邮件还不够,应当再发书面的通知,留存快递底单,查询快递送达记录等等。

      二、擅自离职工资怎么算
      离职与辞职没有本质的区别,从以前的规定看,一般是指尚未丧失劳动能力的干部由于某些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用人单位供职,需要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要求,经批准后可办理离职手续,享受一次性的离职费待遇,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当然,有的也不发离职待遇。
      归侨、侨眷职工因私获批准出境定居,凡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可办理离职手续,并按规定发给一次性的离职补助费。工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工龄10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满1年发给1个半月的本人标准工资,但离职补助费的总额,最高不得超过24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而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职工要求离职另谋职业问题的复函》(80]劳险便字66号)规定,凡要求离职在城镇另谋职业的职工,经批准离职后,不发离职待遇。
      三、员工擅自离职怎么处罚
      员工擅自离职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但劳动者应赔偿损失。
      劳动者擅自离职,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因辞职或要求解除合同未准,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受优厚待遇诱惑擅自“跳槽”等均属擅自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8条规定,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出勤结清工资。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旷工算自动离职合法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提醒您,所以员工私自离职的还是要发放工资,但是这样是无法享受到离职费待遇的,这是正式员工的情况,如果是实习员工,那么擅自离职也是可以的,擅自离职没有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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