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农业生产的危害

如题所述

农业减产。工作区土地肥沃,农业生产较为发达。海(咸)水入侵发生以后,由于农田生态环境恶化,使原先正常生长的农作物受到土壤盐分的危害而引起生态变异,轻者生长受抑,重者死亡,农作物产量显著下降。例如,莱州市1979年粮食产量为5.2亿kg,由于海水入侵加上气候连续干旱,到1989年总产量仅3.09亿kg。又如寿光市,由于北部咸水入侵,1989年就有2000hm2土地严重次生盐渍化,使水浇地变成旱地,高产变低产,3300hm2因水质变咸,粮食产量由11250kg/hm2下降到2250~3750kg/hm2,每年减产粮食2500万kg,经济损失约2000万元。据有关部门估算,海(咸)水入侵以后一般年景粮食减产20%以上,干旱年份减产40%以上,特旱年份基本绝产。仅莱州湾沿岸地区1988年以前平均每年减产1.5亿~2.0亿kg,在1986~1988年连续干旱基础上又逢大旱年,粮食减产约5亿kg。

机井报废。由于地下水位持续大幅度下降、水质严重恶化,致使海(咸)水入侵区大批机井干枯或不能用于灌溉和人畜饮用而报废。据估算,海(咸)水入侵区已报废机井近万眼,包括异地新打机井,其经济损失不可小觑。1989年寿光市报废机井558眼,新打机井150余眼,经济损失达2748万元。

截至2002年,环渤海山东地区海(咸)水入侵面积1502km2,受害土地面积147800hm2,减产成数估算,每年平均减产粮食4.44亿kg,报废机井500余眼,农业直接经济损失约为5.9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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