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没休完提前上班,如何补工资

我是07年7月9日生的小孩,产假应135天,可是大约休了90天,到10月国庆后上的班。差我大约45天的假期。当然不是不愿意休,而是请不下来。现在我要求公司补算工资,是应该按什么标准核算,是日工资的100%核算吗?另外,中间周六日的休息日扣除吗?国庆的假日扣除吗?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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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1-05
产假期间的工资由保险公司发,应发全额。
如果提前上班公司应把你的正常工资发给你。即可得两份工资,是你应得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1-05
产假是日历日,意思就是休假天数是含法定假期在内的。所以不能按照45天计算那么如果没有休产假,产假视为上班的,不能不发工资,那么额外多上了班这种情况,还没有遇到过!还是咨询一下劳动局更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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