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来的房子 再转租 怎么开发票

如题所述

到房屋所在地地税机关代开房屋租赁发票。

1、国税部门表示,营改增后,可以到房屋所在地地税机关代开房屋租赁发票。

2、需要提醒的是,“营改增”后,房东给租客的发票不再是地税发票,而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的左上角将印有“代开”字样,销售方栏将有代开单位的相关信息,备注栏中有出租方的个人信息和房屋的详细地址。

3、目前,个人想要取得房屋租赁发票,带上租赁合同以及身份证等资料到湖里区地税局营改增绿色通道即可办理。

4、目前需要发票的租客很少见,如果要开票,他们会提供房屋的相关信息,由租户自己去当地街道办或地税局开具发票,具体开多少钱也由租客根据自己需要决定,至于以后能不能由平台直接提供发票,还要看新政策实施后的具体规定。

扩展资料

发票的开票规定有以下:

一、普通发票的开具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4、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5、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

6、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7、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营改增之后 个人出租房屋仍可到地税开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租房减税,你的负担轻了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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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6

到房屋所在地地税机关代开房屋租赁发票。

1、国税部门表示,营改增后,可以到房屋所在地地税机关代开房屋租赁发票。

2、需要提醒的是,“营改增”后,房东给租客的发票不再是地税发票,而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的左上角将印有“代开”字样,销售方栏将有代开单位的相关信息,备注栏中有出租方的个人信息和房屋的详细地址。

3、目前,个人想要取得房屋租赁发票,带上租赁合同以及身份证等资料到湖里区地税局营改增绿色通道即可办理。

4、目前需要发票的租客很少见,如果要开票,他们会提供房屋的相关信息,由租户自己去当地街道办或地税局开具发票,具体开多少钱也由租客根据自己需要决定,至于以后能不能由平台直接提供发票,还要看新政策实施后的具体规定。

扩展资料:

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落实营改增关于住房租赁的有关政策,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承租住房的租金支出,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统筹研究有关费用扣除问题。

提供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租赁企业发行债券、不动产证券化产品。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营改增之后 个人出租房屋仍可到地税开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租房减税,你的负担轻了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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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11-03
1、公司房屋出租需缴纳营业税5%、同时附征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房产税12%,企业所得税等。

2、根据《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调整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综合征收率的通知》(财税[2009]73号)规定,

一、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分地区与用途,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下(含1000元),按4%的综合征收率;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上,按6%的综合征收率征收。

二、对个人非住房出租税收的综合征收率由现在的12%—19.675%调整为6%与12%两档,即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下者(含1000元),综合征收率为6%(只征6%的房产税);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上者,综合征收率为12%(房产税6%、营业税5%、个人所得税1%)。

根据《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地税发[2011]22号)文件规定,出租人应自发生出租行为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地税机关办理出租房屋的申报登记,并提供以下申报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还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转租的,提供承租时签定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纳税资料。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11-03
众鸟高飞尽,孤云独去闲.
第4个回答  2018-01-16
营业税都已经取消了,你还交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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