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留的房产应该如何解决?

我爷爷奶奶单位分配一套住房,买房时由于钱不够,由我姑姑出了五千元钱帮爷爷买房,产权证上写的是爷爷的名字。这套房因为是福利房,房子买的时候花了四万元左右。爷爷奶奶生前有意将房子给唯一的孙子,未有任何书面凭证。现在爷爷奶奶去世了,孙子要求将房子过户到他的名下,爷爷奶奶的六个子女已有二个人给孙子签字,由于姑姑当时出了五千元钱帮爷爷买房,表示将这部分钱拿到,就给侄子签字,至今未签字,孙子的大伯因为侄子欠姐姐的有买房款未还,所以也要求将这部分钱还了之后签字。孙子一气之下开始动手装修房子,与大伯和姑姑断绝往来。现在大伯和姑姑看到这种情况很是伤心,就想得到属于他们那部分来自父母的遗产。现在这房子的房产证还是爷爷的名字,但在过户的程序上已有两个子女签字了。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要回来那部分遗产吗?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该走什么途径?胜算的可能性有多大?

1.虽然当初你姑姑出资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但是她想要回那5000元是完全合理的,为什么不还呢?而且你爷爷奶奶只是口头上说将房子留给你,没有书面遗嘱,就和你姑姑的情况一样,无法证明你们的目的。如果你姑姑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遗产,是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那时你基本上分不到房子。

2.“产权证上写的是爷爷的名字。这套房因为是福利房”,这些说明该房产的产权是属于爷爷奶奶的,在二位两人均已去世的情况下,尽管“爷爷奶奶生前有意将房子给唯一的孙子”,但“未有任何书面凭证”,因此该产权应由爷爷奶奶的合法继承人,即其子女继承。而孙子并属于法定继承人之列,因此无权继承该房产.

如果孙子想把该房产过户到个人名下,只有在爷爷奶奶的合法继承人全部同意即对该产权过户无异义的情况下进行.

3.房产继承上,如果子女是独生子的话是可以直接继承的:如果有超过2个子女的按法律程序来说都有继承权,但是最终只有一个能继承(房产只能一人所有),这就要兄弟姐妹直接的协调。
像你的情况,既然爷爷奶奶没有任何遗嘱表明继承权完全给孙子,那么按法律程序来说是要分给子女的,现在需要继承给孙子,那么必须六个子女全部签字之后才能实施,所有如果孙子想要得到房产的必须六个子女全部签字同意。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1-05
房产继承上,如果子女是独生子的话是可以直接继承的:如果有超过2个子女的按法律程序来说都有继承权,但是最终只有一个能继承(房产只能一人所有),这就要兄弟姐妹直接的协调。
像你的情况,既然爷爷奶奶没有任何遗嘱表明继承权完全给孙子,那么按法律程序来说是要分给子女的,现在需要继承给孙子,那么必须六个子女全部签字之后才能实施,所有如果孙子想要得到房产的必须六个子女全部签字同意、。
第2个回答  2009-01-07
虽然当初你姑姑出资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但是她想要回那5000元是完全合理的,为什么不还呢?而且你爷爷奶奶只是口头上说将房子留给你,没有书面遗嘱,就和你姑姑的情况一样,无法证明你们的目的。如果你姑姑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遗产,是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那时你基本上分不到房子。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