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家亲戚手里有一份山西省屯留县人民人民政府颁发的《山西省屯留县林木所有证》,颁发日期是1962.5.25,明确规定了相关树木的所有权问题,并强调“上述林木永远归其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其所有权”,我想问一下现在这张所有证是否具有法律效率,62年后有做过相关规定改动吗?请写出法律条文。
请不要给我法律咨询网站的联系方式,那个我自己也会找的,谢谢。
1,现在不是我家要伐,邻居在上面挖坑占用土地,人家的理由是:离我家近。实在可笑,可是老家现在只有80多多姥爷和70的姥姥,没有人做主,找哪里的领导都到处推脱,几个月了还没有音信,我姥爷只能到处跑,80岁了,实在不忍心啊,我打算放假回去看看。真不知道这些领导是怎么当的,老百姓有事办咋就这么难呢? 希望确实能代理此案件的人能发表意见,将来如果真要打官司我可能会选您哦,我是学法学的,放假希望回去找个律师处理一下这个事情。
2,事实就是我描述的,村里也没有重新处分,也不可能不知道啊。最初就是找片长,然后村长,大队,后来乡长,现在准备找县长,都推脱,没有办法啊,真不知道归谁管。 能协商当然好,但问题是人家就要砍树用地,村里面的领导直接就说“我们管不了”。就把我姥爷打发走了,我姥爷到现在还在跑东跑西的,而且姥爷还是一个残疾人,一条腿是废腿,嗨,真不想提啊。。。一提全是眼泪
3,谢谢赵律师的回答。我姥爷目前是想阻止邻居伐树,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可事实是找哪里都说管不了,很纳闷。邻居要卖树,砍树,给出的理由是树离他家近就是他家的。。。我真的无语,在每天提倡法制建设的今天,把这种情况反映到乡里却无人管,真是很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