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能机关,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上班和作息。工作日是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上午9点—12点;下午14点—17点。工作日内正常上班,双休日、节假日放假,放假期间有人在岗值班,处理紧急情况。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区分局职责调整:
取消和调整已由市、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加强对国土资源管理、房屋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等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关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区分局: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字〔2009〕11 号)和《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意见〉的通知》(穗字〔2009〕12 号),设立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番禺区分局(以下简称区国土房管分局),为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同时受所在区政府领导,依法履行辖区土地、矿产、测绘和房屋行政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