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转公立学校最新规定

如题所述

私立转公立学校最新规定如下:

私立学校学生可以按规定转到公立学校就读,学生有自主选择学校的权利。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学生家长到学生现就读学校提出转学要求,学校根据家长要求开具《转学联系函》。家长凭《转学联系函》向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学生转学函》和《转学注册通知书》。

学生家长凭《学生转学函》到学生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出手续,凭《转学注册通知书》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注册手续。转学学生入学注册时间原则上与新学期其他学生入学时间相同。转出手续一般应在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转学学生或家长将《学生转学函》送达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转学学生的《学生评价表》复印件寄转入学校或用档案袋密封、盖章后学生家长带到转入学校。转入转出学校在新学期开学20天内将转入转出学生名册报《在校生名册》审核单位备案。学校不得接收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转学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寄转《学生评价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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