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和老公都不是沈阳户口,他大连的,虽然我们结婚登记很久了,并且在沈阳买了房,但一直都没办理落户,现在有了孩子.我的户口在省内的一个县城,为了将来孩子能有好的教育环境,我又从父母那拿钱在沈阳买了个房子,写了我的名字,方便自己落户.今天拿到房证,去派出所办落户口手续,他们说要夫妻户口落在一起!!我对这个问题很是费解!!以前结婚的时候,说异地落不到一起!现在我独立买的房子,为什么非要落二人户口呢?我并不是不想为老公落户,实在是大连的户口一旦他迁出,将来再想回迁就很难了!想问下了解相关事宜的朋友们,这是硬性规定么?必须要这么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