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不养的父母应该赡养吗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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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25

法律上,即使父母生而不养,子女在父母老后,还是要承担赡养义务。

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是两个法律关系,当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时,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而不能因为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去对抗赡养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

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因此,即使父母把孩子生下来没有抚养,但是不具有上述三个情形的,子女依然要尽赡养义务。

扩展资料: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抚养教育,既指物质生活上的养育照顾,如负担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开支,也包括思想品德等方面的培养。公民的义务具有强制性,拒不履行义务违法,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期待各地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将相关意见中的“只生不养”将被追责、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等举措落到实处。就像这些年,个别地方将拒不送子女入学的父母告上法庭一样,主动作为,依法追责。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追责“只生不养”,法治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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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2-23

虽然现在成了流量明星的时代,不过要说能够有作品留在观众心里的,还是要数那些老戏骨,他们的戏演起来总是很有味道,值得一品再品。而老戏骨李诚儒就是其中一位。

01

李成儒,1954年11月25日生于北京,家里一共兄妹11个,在他2岁的时候父亲就因病去世。母亲独自养活11个儿女。

“饥饿”是李成儒的童年记忆,柳芽、白菜帮、槐花等在他的眼里都是“美味佳肴”

由于家境贫苦,李成儒早早出来打工。1971年,17岁的李成儒在一家服装公司打工,李成儒深知这份工作没出息,于是他另择出路。

1980年,李成儒考入北京电影学院第一届业余演员进修班,学习表演。

一年后,李成儒毕业,由于长相平平,所以接到的角色是少之又少。

后来他又跑到《西游记》剧组去面试“唐僧”一角,却被杨洁导演拒绝,无奈只好做起了《西游记》剧组做剧务和场记,一干就是5年。

02

演艺之路处处碰壁,于是李成儒决定下海经商。

在90年代,凭借着自己出众的生意头脑,李成儒很快赚到了自己人生的第一桶金。

后来他又在北京西单的黄金地段开办了“特别特”商场,导购小姐是李成儒从5000人选出的100名佳丽,生意是异常火爆。

在别人还在为拥有了一辆自行车而沾沾自喜时,李成儒早已开上了奔驰560宝马320,穿着几万钱的西装,进出高级餐厅,成为当时少有的亿万富翁。

李成儒在北京故宫旁还有一套四合院,院子里还种着500棵樱桃树,可想而知家是有多大啊!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1993年,李成儒在外汇市场上一掷千金,没想到赔的底朝天,只留下一些房产。

03

无奈李成儒重操旧业,去演艺圈发展。

已经41的李诚儒参演了赵宝刚执导的《东边日出西边雨》,虽是配角,但对李成儒来说可是过足了演员的瘾。

之后李诚儒又出演了电视剧《重案六组》里刑警“大曾”一角,凭借扎实的演技被观众所熟知。

在冯小刚执导的电影《大腕》中,一句:“不求最好的,只求最贵的。”也让李诚儒火了一把。

《龙须沟》、《感动生命》、《我和妈妈走长征》等剧都有李诚儒的精彩演出。

大器晚成的李诚儒把每一个角色都演绎的很生动,甚至是赋予其生命力那种,所以他的每部作品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04

在演艺路上越走越好的李诚儒,感情之路却是极为坎坷,如今65岁孑然一身。

李诚儒有过两段婚姻和一段“忘年恋”。在李诚儒还在服装公司打工的时候结识了前妻李世荣,两人日久生情,在1984年结婚。

婚后两人还迎来爱情的结晶——儿子李大海。只是这段婚姻在8年之后便结束了。

儿子跟前妻生活,后来儿子李大海也继承李诚儒衣钵,成为了一名演员。只不过李大海与母亲挤在18平米的出租房。

后来李诚儒又与京剧界的“名伶”史依弘结婚,史依弘比李诚儒小18岁,或许是年龄差的问题,这段婚姻也只维持了2年。

李诚儒的第三段恋情是与小他28岁的演员侯璎珏,两人跨越世俗最终走到了一起。

但这段“忘年恋”却遭到了侯璎珏父母的反对,两人在相恋3年后无奈分道扬镳。

结语:

李诚儒的一生堪称传奇,他用半生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不断努力,乐观面对人生道路上的种种坎坷,终会苦尽甘来。

第3个回答  2020-11-26

如果他没有对你尽到抚养义务,那么你也就没有赡养义务,当然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但是如果是你父亲主观放弃了抚养义务,事实也是没有尽到抚养义务,那么你就没有赡养义务。虽然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1,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2,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3,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有这样的规定,但是由于权利与义务是并生的,不是单一存在的。没有无权利之义务,同样没有无义务之权利(这是我国宪法的精神)。有了义务必然要有权利,没有履行义务那么自然也就没有权利。换言之,如果你父母没有尽到义务,同时也就意味着他丧失了权利。

扩展资料: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父母有义务支持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有义务养老父母。权利和义务的互惠原则,如果父亲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履行支持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则孩子有权在孩子被要求支持时进行辩护。

一般情况下是应该承担赡养义务的。父母对你的抚养义务和你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两码事,在孩子18周岁之前,父母对孩子有抚养义务,应当支付抚养费,如果没有支付,孩子可以起诉要求父母支付,起诉的法定期限为3年,超过了有效期,也就是21岁之后。

除非有特殊情况(例如:父母离婚时协议书上明确写明支付孩子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否则无法再请求支付抚养费。即使父母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等父母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时,你依旧要承担赡养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澎湃在线-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是否应承担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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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0-12-24
生而不养的父母应该被赡养,血浓于水,毕竟是自己的亲生父母,终归是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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