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户口迁走未分配土地,原土地被商业凭租40年,土地名字单独,凭租土地金娘家不给咋办?
不合法。
我国土地承包法有明确规定,出嫁女如果在现居住地(即婆家)没有分到承包地的,原父母家中的承包地就有她的份额;土地被征用时,依法享有补偿的权利 。
《土地承包法》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你好!娘家人怎么那么不开面,上地是按人口发包的,国家当时有政策,30年内人口增的不添地,减的不去地,你家女儿有这点地无论走到哪,自已不种哪怕是转包出去,其收益也将是生活的一项经济来源,她到哪都得发活,做为娘家人你怎么能忍心给没收呢!
不合法的,土地当时是依人口承包的,合同期还没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