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户口迁走娘家土地被工厂凭租,土地名字在,娘家人不给合法吗?

女方户口迁走未分配土地,原土地被商业凭租40年,土地名字单独,凭租土地金娘家不给咋办?

不合法。

我国土地承包法有明确规定,出嫁女如果在现居住地(即婆家)没有分到承包地的,原父母家中的承包地就有她的份额;土地被征用时,依法享有补偿的权利 。

《土地承包法》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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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29
女方户口迁走,土地名字在,娘家人不'给,是合法的。人走了,没有一个女孩带去土地的,不给完全是合法的!如果女方结过婚不走,也没有迁户口,哪这样的话,娘家没有权利不给土地哦!因为,她要生活,所以,这样是合法的。
你迁走了,不给,完全合法呀!人走不能带地走哦!所以,就不给了。
第2个回答  2020-06-29
原则上户口迁走了,土地就会被集体收回,如果是没被收回,没赶上土地调整,那么就应该有女方的土地在,如果娘家不给钱的话,那么你可以到当地的司法所进行调解。
第3个回答  2020-06-29
不合法,因为土地使用权是有欺限的,户口从娘家迁出,幷不等于就没有了土地使用权,因为就是把户口迁入到婆家,婆家也没有多余的土地分给你使用,只有等到土地使用权到期,国家再次调整方可。
第4个回答  2020-06-29

你好!娘家人怎么那么不开面,上地是按人口发包的,国家当时有政策,30年内人口增的不添地,减的不去地,你家女儿有这点地无论走到哪,自已不种哪怕是转包出去,其收益也将是生活的一项经济来源,她到哪都得发活,做为娘家人你怎么能忍心给没收呢!

追答

不合法的,土地当时是依人口承包的,合同期还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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