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太原买了一处房子,通知马上交房了(交尾款领钥匙),可是却说今年是水通不了了,得明年三月才能通水,购房合同里面的“交房标准”写有“水电达到使用标准”。就这么接受一个不完整的房子~总是不舒服,这房子敢接收吗?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