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介绍一海军,双方去过对方家吃过一顿饭,接触不超过5天,後分开电话联络二十来天,最後失联4个半月。

因性格不合现我提出分手并将对方父母给我的红包退回给他,但对方要我完全支付5天之内所有的开销支出(如初次见去车站接我买花的费用,对方家人包车到我家吃饭的费用,他朋友和我朋友一起吃饭的费用等等),说我不同意就请他上面的组织领导来协调,到法院打官司等作为威胁,我严历的拒绝了他,我只负责我参与花销的部分。我想咨询像这种老家传统定关系的方式,军队有权参与与介入吗?
对方在部队跟战友介绍我说是未婚妻的身份.

这种男人早分开早好,不要理他,让他一个人唱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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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12
其一,部队和法院是不会管什么传统风俗的,现在只要不违反法律,任何事都不会有人管。你们老家的传统方式只要不违反法律就不管,但违反法律了就会管。而且现在没有“订婚”一说了,法律上对“未婚妻”也没保护,只要没有正式领取结婚证均不受法律保护。
其二,这种男人还是早点断了的好。如果他再来威胁您,您可以反制,告诉他两点:一是向他们部队反映。部队不但不会帮他,还会批评他,在部队这是很丢脸的事。二是告诉他,您将主动向法院起诉,因为法院不支持这种行为,况且他也没证据到底花了多少钱。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9-27
无权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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